新華社鄭州12月5日電(記者古文洪)為吸取寺溝煤礦“12·2”特大事故教訓,進一步消除煤礦重大安全生産隱患,河南省政府5日緊急出臺有關決定,加大打擊非法和違法煤礦生産。
12月2日晚發生的新安縣寺溝煤礦透水事故,造成42名礦工至今被困井下。經確認,該礦屬於當地資源整合對象並且期間嚴禁生産的村辦礦井,但卻非法組織突擊生産,以至釀出事故。
按照省政府要求,此次全省範圍必須堅決實施關閉的礦井,包括未取得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煤炭生産許可證等證照,卻擅自從事生産和建設的非法煤礦;停産整頓礦井經整頓後仍然達不到安全生産標準的礦井;今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的礦井;無視政府監管,拒不進行停産整頓或停而不整的礦井;全省資源整合規劃中確定的今年關閉的礦井。
對以上礦井作出關閉決定後,各市縣政府必須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切斷電源、拆除設備、填實井筒、恢復地貌等標準實施關閉,最長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關閉條件的礦井要全部關閉到位。同時,對已取得了有關證照,但存在超能力、超強度或超定員組織生産,瓦斯超限作業,超層越界開採等15項重大安全隱患之一的礦井,立即責令停産整頓;對在3個月內發現有2次重大安全生産隱患,但仍然生産的煤礦,依法予以關閉。
按照河南省關閉整頓小煤礦以及今年初開始實施的煤炭資源整合的計劃,力爭到2006年年底前,總計關閉約1000家小煤礦,把全省煤礦總量控制在560家左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