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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將麻風病患者及痊癒者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寧12月12日電(記者顧玲、錢榮)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了解到,為了消除對麻風病人的社會歧視,為他們提供相對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青海省目前已將省內收治的麻風病患者及麻風病痊癒者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麻風病是由麻風桿菌引起的一種傳染性疾病,這種病菌能嚴重侵蝕人的皮膚和神經系統,使患者肢體受損,造成永久性殘廢或肢體變形。雖然治愈的麻風病康復者不具傳染性,但由於對病因的無知,目前社會上仍有很多人不識麻風病“真面目”,對麻風病患者充滿了敵意與恐懼,使他們在治愈後很難回歸社會。

    據青海省民政廳低保處處長茍永平介紹,針對這種情況,青海已將現有的麻風病住院病人、殘老留院病人、以往治愈出院且無人贍養的殘疾麻風病人的戶口集體轉為城鎮戶口,並由當地民政部門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享受全額低保待遇,麻風病患者及痊癒者的生活費由原來的每月85元提高到了17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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