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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凱表示要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8日   來源:求是

    馬 凱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建議》指出,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建議》的這一要求,為“十一五”時期深化價格改革明確了任務,指明了方向。本文擬就貫徹落實《建議》精神,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談幾點看法。

    一、加快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重要意義

    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如何獲得並高效利用資源,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必須解決的突出問題。

    加快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價格改革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基本建立起國家宏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目前,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農副産品收購總額和生産資料銷售總額中,市場調節價所佔的比重分別達到95.6%、96.5%和87.4%。價格改革的不斷深化,為實現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本性轉變創造了有利條件,對促進生産流通,活躍城鄉市場,改善人民生活,擴大對外開放,保持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也應看到,我國價格形成機制還不完善,特別是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相對滯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市場機製作用的有效發揮。一是受體制因素的制約,資源性産品價格市場化程度不高,價格不能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和資源稀缺程度,缺乏對投資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激勵和約束作用。二是資源性産品的價格構成不合理,許多資源性産品生産過程中資源破壞和環境污染的治理成本沒有體現在價格中,外部成本沒有內部化。價格只反映資源開發成本,尚未包括開發而引起的資源破壞和環境治理成本。三是資源性産品之間比價關係不合理,天然氣等價格明顯偏低。四是資源性産品市場體系不健全,在國際市場資源性産品價格形成過程中缺乏應有的話語權。

    價格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主要是通過價格信號的引導作用實現的。因此,加快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完善價格形成機制,使資源性産品的價格能夠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和資源稀缺程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性産品價格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任務之一。

    加快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是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要求減少對自然資源的消耗和生態系統的破壞。一方面,我國資源稟賦較差,人均資源佔有率低;另一方面,我國經濟規模逐步擴大,對資源的需求不斷增長。我國已經進入工業化中期,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的不斷升級,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過程中加工業和製造業向我國轉移,使得能源、礦産、土地、水等資源需求劇增。由於國內資源有限,難以滿足經濟發展對資源的強勁需求,近年來,我國對原油、鐵礦石、鋁土礦(氧化鋁)等資源性産品的進口量也大幅增加。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瓶頸。如果我們不能破解資源短缺的矛盾,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將會成為一句空話。緩解資源短缺的矛盾,要一手抓開源、一手抓節流,把節約放在首位。加快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合理制定資源性産品價格政策,理順資源性産品價格關係,建立有利於資源節約與合理開發的價格約束機制和補償機制,對於實現資源的永續利用和生態環境的改善,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加快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是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途徑。經過多年的艱苦努力,我國節能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2004年與1990年相比,全國每萬元GDP能耗下降了45%,累計節約和少用能源7億噸標準煤;火力發電煤耗、噸鋼可比能耗和水泥綜合能耗分別降低11.2%、29.6%和21.9%,與國外先進水平差距逐漸縮小。但我國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並沒有從根本上轉變,目前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比發達國家低約10個百分點。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輕工、紡織等8個行業主要産品的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鋼、水泥、紙板的單位産品綜合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分別高21%、45%和12%。這説明,我國經濟增長在相當大程度上是依賴資源的高投入來實現的。改變這種粗放的增長方式,實現《建議》提出的201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標,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至關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價格機制是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價格機制和價格水平,不僅可以促使消費者節約資源,減少浪費;而且可以刺激經營者加強管理,改進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二、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基本原則和工作著力點

    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基本目標,就是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取向,更大程度、更大範圍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理順資源性産品價格關係,建立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的價格形成機制,為建設節約型社會、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創造良好的價格體制條件和政策環境。

    要實現上述改革目標,必須在改革進程中堅持和貫徹以下基本原則:

    市場取向、政府調控。一方面,在具有競爭潛質的領域,通過引入競爭機制,放鬆政府對價格的直接管制,讓價格在市場競爭中形成,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引導市場供求、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促進資源的節約與合理開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對這部分資源性産品價格,必要時,政府主要依靠間接手段加以調控。另一方面,對部分不能形成競爭的經營環節,要加強和改進政府的價格監管調控,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和國家經濟安全。

    統籌兼顧、配套推進。價格是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綜合反映,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對價格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資源性産品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賴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場體系的完善,並且需要財稅政策等方面的配合支持;資源性價格的變動,又涉及生産、流通、消費各個方面。因此,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必須統籌兼顧,妥善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係,這是順利實施改革的重要條件。

    總體設計、分步實施。要堅持漸進式改革,科學確定改革的總體目標,週密制定改革總體方案,反復權衡利弊得失和對有關方面的影響,積極穩妥地推進,力爭把改革的負面影響和不確定因素降到最低程度。要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改革的力度和社會的承受能力緊密結合起來,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取得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保持社會穩定。

    當前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要重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第一,全面推進水價改革。水價改革的基本目標是建立起充分體現我國水資源緊缺狀況,以節水和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核心的水價機制。為此,要加大水資源費徵收力度,擴大水資源費徵收範圍,提高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推進農業用水價格改革,推行面向農民的終端水價制度,逐步提高農業用水價格;合理提高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價格;全面開徵污水處理費,儘快把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到保本微利水平;要研究建立國家水權制度,探索建立水權市場,利用市場機制優化水資源配置。

    第二,積極推進電價改革。電力價格改革的目標是要建立既考慮成本、又反映供求關係,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的價格機制。要區分自然壟斷與非壟斷環節,逐步建立起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的價格形成機制。為此,要加快推進上網電價改革,將上網電價由政府制定逐步過渡到由市場競爭形成;改進和規範輸配電價格管理辦法,形成合理的定調價機制;改革銷售電價的分類和結構,形成有利於公平負擔的銷售電價定價機制。

    第三,完善石油、天然氣定價機制。目前,一方面,我國石油價格的形成機制尚不完善,不適應國際市場油價的變動,石油價格的水平依然偏低,不利於促進節約用油,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另一方面,國際市場油價的非正常波動甚至投機炒作又不宜放任其完全傳導到國內,以保持國內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穩定,這又要求我們必須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妥善處理石油價格變動後的各方面利益關係。為此,要積極穩妥地推進以完善石油價格形成機制、調節利益分配為中心的綜合配套改革。具體來講,就是要堅持與國際市場價格接軌的方向和原則,建立既反映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又考慮國內市場供求、生産成本和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價格形成機制;同時,建立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合理的利益調節機制、相關行業的價格聯動機制、對部分弱勢行業和弱勢群體適當補貼的機制等。要針對天然氣價格水平偏低的狀況,逐步提高天然氣價格,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的價格關係,建立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挂鉤調整的機制,促進天然氣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第四,全面實現煤炭價格市場化。要進一步建立市場化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政府逐步淡化對煤炭價格形成的干預;研究建立科學的成本核算體系,全面反映煤炭資源成本、生産成本和環境成本;改進煤炭訂貨方式,推行長期交易合同;加強價格監測,建立有效的信息服務系統;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煤電價格的良性互動。

    第五,完善土地價格形成機制。土地價格改革的目標是實現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使土地價格真實反映土地市場供求和土地價值,反映我國土地資源的稀缺狀況。為此,要嚴格控制行政劃撥用地範圍,擴大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範圍,減少協議出讓土地的數量。建立規範的基準地價確定和公佈制度,以及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制度。改革徵地補償辦法,切實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健全土地收益分配機制,推進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

    三、努力為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創造有利的體制政策環境

    應該看到,目前我國資源性産品價格存在不少問題,同時改起來也有相當難度。這裡,有價格管理體制不完善的原因,但重要原因是資源行業體制改革、企業改革不到位,以及相關政策措施不配套,制約著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推進。因此,要最終解決資源性産品價格存在的問題,必須從加快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健全市場體系,以及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等方面多管齊下,創造有利於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外部環境。

    加快推進相關領域的體制改革。要加快水利工程供水和城鎮供排水管理體制改革和運行機制創新,推進污水處理産業化進程;繼續完善電力廠網分開的改革,積極推進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的改革,穩步發展電力市場,為深化電價改革創造體制條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強化節約利用土地;深化資源型企業的公司制改革,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國有能源企業集團,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完善財稅等配套政策。要調整資源稅政策,提高資源稅徵收標準,保證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的合理收益。研究將資源稅由從量徵收改為從價徵收,或者改為按佔有資源量徵收。要利用稅收政策,合理控制我國資源産品的出口。提高各種涉及環境保護的稅、費徵收標準,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擇機出臺燃油稅,促進節約用油,體現多使用者多交稅的原則。

    健全資源要素市場體系。深化成品油流通體制改革,促進我國石油市場體系建設,規範石油現貨市場,趨利避害善用期貨市場。打破地區封鎖、部門分割和行業壟斷,在全國範圍內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促進資源在不同行業、部門、地區之間自由流動,形成全方位的競爭格局。

    改善政府監管。對資源實行不同程度的經濟管制,是各國政府的通行做法。要在改進政府對資源價格和市場準入等經濟性監管的同時,加強對環境、安全等社會性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水平。建立健全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嚴格依法監管。建立充分反映各方面利益訴求的民主決策機制,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

    加強宣傳引導。價格不僅直接關係行業、企業和部門利益,而且與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不僅要廣泛宣傳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而且要宣傳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重點、步驟和方法,讓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價格改革。

    需要指出的是,物與物的價格關係背後,是人與人的利益關係。任何一次大的價格變動,都是不同行業、不同市場主體、不同人群的利益調整過程。資源性産品價格作為基礎價格,涉及面尤為廣泛。因此,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態度要堅決,步子要穩妥。確定正確的改革方向和目標無疑是重要的,但是目標不能代替過程,必須選擇正確的改革路徑、方法、步驟和時機,平穩地實現改革目標。只有這樣,才能把握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正確方向,實現改革的新突破。(作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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