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劉建軍、奚啟新)中央軍委日前轉發了解放軍四總部《關於深化裝備採購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
《意見》指出,深化裝備採購制度改革,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江澤民國防和軍隊建設思想、胡錦濤主席關於裝備建設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要以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為統攬,以軍事鬥爭準備為龍頭,以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要遵循裝備建設的客觀規律和政府採購制度的基本原則,借鑒外軍裝備採購的有益經驗,立足國情、軍情,改革和完善裝備採購制度,促進裝備建設持續、快速、穩定、協調發展。
針對現行裝備採購制度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意見》依據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遵循裝備建設的客觀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對裝備採購制度改革進行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的目標、重點和措施,是規劃和推動我軍裝備採購制度改革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意見》強調,要逐步建立起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競爭擇優、監督有力、整體協調、科學高效的裝備採購制度,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裝備快速發展要求的裝備採購管理體制;健全競爭、評價、監督、激勵機制和全系統全壽命管理的裝備採購運行機制;完善裝備採購法規制度、人才隊伍、信息管理等配套建設,實現裝備採購決策科學、隊伍專業、行為規範、競爭有序,顯著提高裝備採購質量和效益。
《意見》要求,深化裝備採購改革,必須堅持裝備建設集中統一領導和裝備全系統全壽命管理原則,加強裝備科研、購置、維修保障等各階段工作的統籌謀劃;堅持職責清晰、分工合理、相互協調、相互制衡原則,改革和完善裝備採購運行機制;堅持公平、公正和適度公開原則,規範採購行為,健全監督機制,促進廉政建設;堅持積極穩妥原則,統一領導、統籌兼顧、分步實施,確保改革穩步推進。
《意見》還對加強裝備採購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裝備採購制度改革領導機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