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部長張柏林在22日結束的全國人事廳局長會議上表示,人事部將與中組部一道,統籌規劃,抓緊研究,成熟一個,出臺一個,力爭用3到5年的時間,逐步建立完備的公務員法規體系。
張柏林表示,遵循法制統一的原則,有關部門將積極抓好公務員法配套法規建設。他強調,要深入調研,充分論證,抓緊出臺立法基 礎較好的配套法規,包括錄用、任職定級、競爭上崗、考核、調任、回避、處分、申訴等規定。對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聘任制等公務員分類管理問題,要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研究論證。在公務員法配套政策法規出臺前,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和原則,依法辦事;如確需制定出臺有關具體政策,要與公務員法的規定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通,更不能搞“土政策”,重大問題要事先徵求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意見;配套法規出臺後,各地各部門都要嚴格執行。要對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對現行有關法規、規章及文件等進行清理,凡與公務員法相抵觸的,一律停止執行。(記者 盛若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