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1月1日電(望作信、高友清)從1月1日開始,長江海事部門將依照《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提高防污染防危險品運輸的“門檻”,對三峽庫區運行船舶強化依法管理,以確保庫區水更清岸更潔。
三峽工程蓄水成庫後,庫區江段流速大大減緩,水體稀釋自凈能力減弱。庫區現有船舶上萬艘,如果船舶在運行過程中産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油污水不按規定妥善處理,或者化學危險品通過船舶運輸進入庫區水域,庫區水質安全將受到嚴重威脅。
為了有效控制庫區運行船舶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油污水,長江海事部門制定了核發船舶防污應急計劃,一旦發現船舶污染隱患,便責令船舶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隱患;有關單位和個人不立即消除或逾期不消除的,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採取責令其臨時停航、停止作業,禁止進港、離港,責令駛往指定水域等強制性措施。
與此同時,長江海事管理機構將加大對危險品船舶運輸的管理和懲處力度,嚴厲打擊船舶瞞報、謊報運輸危險貨物,嚴格審查危險貨物進出港口審報,禁止運輸劇毒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現有運輸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船舶,海事部門將按《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給予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將追究刑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