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説,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要更加注重更新執法觀念、改進執法方式,善於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提高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本領。
全國檢察長會議4日在京舉行。賈春旺在會上説,2005年,全國檢察機關加強法律監督能力建設,對各項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進一步加強,促進了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針對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和法律監督的薄弱環節,開展了專項監督,增強了法律監督實效。“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果,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邁出了新步伐。
賈春旺指出,檢察機關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依法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積極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減少涉檢上訪;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賈春旺強調,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檢察工作改革發展的關鍵一年。全國檢察機關要繼續深化規範執法行為專項整改活動,著力解決制約檢察事業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推進執法規範化、隊伍專業化和管理科學化建設,努力提高法律監督能力,為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