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朱玉)在7日召開的2006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高強透露,衛生部決定,設立專門的醫療服務監督機構,會同各地建立對醫院的評價和巡查制度。
這一專門機構將重點巡查三級大型醫院,主要檢查醫院在規範服務收費、監督合理用藥、規範內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務質量、減少醫療糾紛、維護群眾利益等方面,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取得了什麼實際效果,群眾和媒體有什麼反映等等。對執行不力的醫療機構要通報批評,直至追究領導責任。(完)
醫療救護員和健康管理師納入衛生行業特有職業範圍
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朱玉)醫療救護員、健康管理師2個新職業已納入衛生行業特有職業範圍,衛生部近日已就此發佈公告。加上之前的病案員、醫院收費員、衛生檢驗員、西藥藥劑員、中藥藥劑員、消毒員、防疫員、婦幼保健員、配膳員、醫用氣體工、口腔修復工、醫院污水處理工、醫學實驗動物飼養工等,衛生行業特有職業已達15種。
醫療救護員是指運用救護知識和技能,對各種急症、意外事故、創傷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施行現場初步緊急救護的人員。從事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對常見急症進行現場初步處理;對傷員進行通氣、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搬運、護送傷病員;現場心肺復蘇;在現場指導群眾自救、互救;開展群眾性現場救護知識普及培訓。
健康管理師是指從事對人群或個人健康和疾病的監測、分析、評估以及健康維護和健康促進的專業人員。主要從事的工作內容包括:採集和管理個人或群體的健康信息;評估個人或群體的健康和疾病危險性;進行個人或群體的健康諮詢與指導;制定個人或群體的健康促進計劃;對個人或群體進行健康維護;對個人或群體進行健康教育和推廣;進行健康管理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進行健康管理技術應用的成效評估。(完)
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建立醫療救助基金 衛生部要求各地建立平價醫院或病房
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朱玉)在7日召開的2006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高強在講話中提出,要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建立醫療救助基金,不許見死不救,同時要求各地建立平價醫院或平價病房。
高強説,各地市都應選擇部分公立綜合醫院,作為轉換運行機制的試點,建立平價醫院或平價病房,主要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低保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及老人、兒童服務。對“平價醫院”實行預算式全額管理,收入上繳,支出由政府核撥。清理和規範公立醫院開辦的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和內容,對公立醫院開辦特需醫療服務要實行必要的調控和干預,用於特需醫療服務的病床數不得超過總床位數的10%,防止盲目擴大特需醫療服務規模,影響基本醫療服務供給。
公立醫院從事特需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除彌補醫療服務成本外,應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用於解決弱勢人群的特殊困難。對於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堅持先救治後結算的原則,絕不允許見死不救。屬於救助對象的,醫療費用通過民政部門救助經費解決;不屬於救助對象的,通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或社會捐助資金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