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記者顧瑞珍)2004年8月12日,颱風“雲娜”在浙江溫嶺登陸,1小時後民政部啟動緊急救災二級響應,很快又升為一級響應。24小時內由民政部部長李學舉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氣象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救災工作組趕赴現場,48小時內制定出中央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監督、評估等工作也隨即展開。
類似這樣啟動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場景,在國務院有關部委中屢見不鮮。“十五”期間,我國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五年來,全國共緊急轉移安置災民3522萬人。僅2005年,民政部就啟動了30次救災應急響應。
創新應急救助管理體制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2002年,國務院正式批准建立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2005年初,國務院批准將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更名為國家減災委員會,同時賦予其承擔減災和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的職能,國家的災害應急救助協調機制得到全面加強。
2001年,民政系統就開始著手制定災害救助預案。2003年,在國務院辦公廳的具體指導下,民政部總結了抗擊非典的經驗,制定了具有預案性質的《民政部應對自然災害工作規程》,將應急響應規定為一、二、三級,當年就啟動16次,有效地應對了淮河流域的特大洪澇災害;2004年,在國務院的具體指導下,民政部進一步健全了救助預案,各地救災預案制訂進程明顯加快。
與《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相配套,2005年底,制定了31個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310個地市、2347個縣市也都制訂了救災應急預案,全國救災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建立。“一旦發生重大災害,民政部一般兩個小時左右就能得到災情信息,並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王振耀説。
完善災害預警機制 提高備災工作水平
“十五”期間,我國的災害預警機制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民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地震局、氣象局等,全面加強了災害預警系統建設,保證災情信息以多種形式及時提供給公眾。與此同時,重大災情的協商機制也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建立了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
國家減災中心對全國的災害進行24小時的蒐集和分析。每天早晨7時20分,《昨日災情》就會定稿並開始向有關部門和地方傳送。各個部門之間的月度災情會商機制也建立起來,每月初都定期會商災情。在這個基礎上,災情信息對於社會開始高度開放,高度透明。
民政部建立了以83559999為樞紐的應急聯絡中心。一旦應急救災需要,民政部有關人員可以直接與縣級救災股長以上的人員電話溝通,了解災區實際需求。同時,重大災害發生後,災區人員可以直接向民政部報告災情。有關部門、甚至社會公眾都可以通過該聯絡系統了解災害情況。
“十五”期間,國家建立了10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倉庫。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立了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251個地市建立了地級儲備庫(佔地市的75.3%),1079個縣建立了縣級儲備庫(佔縣市的37.7%)。全國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初步形成。全國共採購救災專用帳篷31.5萬頂,投入資金4.6億元。為妥善安置災民,全國累計動用28萬頂救災帳篷。
2004年,中央財政拿出2億元,為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購買救災專用車1105輛。統一標識的“民政救災”車輛,既提高了救災應急的效率,也有便於社會監督救災工作。
規範災害救助工作程序 切實保障災民基本生活
從2002年開始,民政部、財政部建立了救災資金的應急撥付機制,2至3天內中央救災資金能撥付到受災省份。通過制定《災害應急救助工作規程》,確保24小時之內將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到位,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住處、有乾淨的水喝和有病能醫治。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大災害抗災救災應急協調工作機制,落實對災區的幫扶措施,使各部門的抗災救災工作形成合力。僅2005年,中央財政共投入各項救災資金89億元。
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要求各地做好民房恢復重建的科學規劃,對恢復重建實行項目管理,制定了《災區民房恢復重建管理工作規程》,建立了恢復重建的評估工作制度及恢復重建進度的定期通報制度。“十五”期間,全國各地幫助受災群眾恢復重建住房1006萬間,切實保障了受災群眾的基本住房。
建立了荒情救濟的規範管理制度,制定了《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助工作規程》,開展災民生活救助需求評估、劃分重點監控區,建立《災民救助卡》發放制度,保證救災款物真正落實到災民手中,保障了7000多萬受災困難群眾在春荒、冬令期間的基本生活。僅2005年冬令期間,中央就下撥12.6億元救災資金。目前冬令救助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