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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公佈2006年1月1日-15日半月改革動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1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半月改革動態

(2006年1月1—15日)

    一、文化體制改革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正式頒布實施。《意見》強調,文化體制改革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形成科學有效的宏觀文化管理體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産和服務的微觀運行機制、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産業格局和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創新體系,形成以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開放格局。《意見》要求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深化文化企業改革,要規範國有文化事業單位的轉制。《意見》指出,要加快文化領域結構調整,培育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加強文化産品和要素市場建設,打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市場格局。《意見》要求加強和改進文化領域宏觀管理,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明確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理順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與所屬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關係。《意見》強調,要切實加強對改革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大力支持、黨委宣傳部門協調指導、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文化體制改革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金融體制改革

    央行明確年內改革工作任務。人民銀行工作會議1月5日召開,部署了2006年的主要工作任務,其中,改革的工作任務:一是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從我國經濟金融發展和穩定的需要出發,按照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二是深化金融企業改革,著力推進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發展。目前,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處在關鍵階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在鞏固成效的基礎上繼續穩步推進改革。統籌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按“一行一策”原則,分步制定、實施政策性銀行改革方案;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規範發展。三是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加強對金融風險、金融穩定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工作。密切關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發展狀況,防範跨行業、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加快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風險補償機制。四是加強信貸徵信管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徵信法制建設和徵信及信用評級市場管理制度建設,規範徵信市場秩序,提高評級業整體水平。儘快實現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聯網運行。完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提高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

    國家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保障部1月12日聯合發佈《關於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對象範圍,並完善貼息政策。《通知》明確,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對象範圍。凡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産需要安置的人員、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持有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以及持有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登記證明的其它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均可按照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同時,對自願到西部地區及縣級以下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自籌資金不足時,也可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通知》提出,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及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獲得小額擔保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登記證明的其它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自願到西部地區及縣級以下的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有關規定獲得小額擔保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小額擔保貸款展期不貼息。

    央行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銀行決定自1月4日起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主體既可選擇以集中授信、集中競價的方式交易,也可選擇以雙邊授信、雙邊清算的方式進行詢價交易。同時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為市場提供流動性。這一舉措旨在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促進外匯市場發展,豐富外匯交易方式,提高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

    銀監會統一商業銀行監管評級。銀監會日前發佈《商業銀行監管評級內部指引(試行)》,《指引》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資産質量、管理、盈利、流動性和市場風險狀況等六個單項要素進行評級,加權匯總得出綜合評級,之後再依據其他要素的性質和對銀行風險的影響程度,對綜合評級結果做出更細微的正向或負向調整。綜合評級結果共分為6級,結果作為監管機構實施分類監管和依法採取監管措施的基本依據。對於評級結果為5級和6級的高風險商業銀行,銀監會將給予持續的監管關注,限制其高風險的經營行為。《指引》是銀監會提高監管透明度,推行分類監管一項重要舉措。

    證監會出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證監會日前公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辦法》規定,用於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等渠道解決標的股票來源,激勵對象最多可以無償得到上市公司1%的股權。《辦法》同時規定,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辦法》明確,利用股權激勵計劃虛構業績、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證監會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等措施;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外國戰略投資者可買A股。證監會、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外匯管理局等五部委1月4日聯合發佈《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宣佈自1月31日起允許外國戰略投資者購買A股。按照規定,允許外國投資者購買的A股,指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或新老劃斷後的新上市公司,投資者可通過協議轉讓、上市公司定向發行新股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取得A股股份。投資可分期進行,首次投資完成後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於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規定還要求,投資者或其母公司的境外實有資産總額不低於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産總額不低於5億美元,且近三年內未受到境內外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在A股市場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將有利於吸引境外長期資本入市,激活和推動國內資本市場的並購重組。

    證監會被賦予準司法權。證監會日前發佈《凍結、查封實施辦法》,表明證監會已被賦予準司法權。《辦法》規定,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有權凍結、查封涉案當事人的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産或者重要證據。《辦法》明確,證監會案件調查部門、案件審理部門及派出機構在對證券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審理或者執行時,發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凍結、查封:已經轉移、隱匿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産的;可能轉移、隱匿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産的;已經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可能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等。《辦法》于1月1日正式實施。

    三、財稅體制改革

    稅務總局明確年內將推進稅收改革。國家稅務總局1月8日表示,今年將積極穩妥地推進稅收改革,取消農業稅,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研究取消農業稅後煙葉特産稅改革方案和耕地佔用稅、契稅管理體制調整方案。繼續做好在東北地區部分行業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完善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方案。進一步落實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措施。認真實施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清理規範減免稅項目。研究調整消費稅的徵稅範圍、稅率和徵收辦法。推進資源稅改革,促進資源節約和有效利用。深入開展房地産模擬評稅試點。研究完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改革方案,研究逐步調整內資企業所得稅對工資實行限額扣除的政策。研究統一內外資企業城市維護建設稅制度。要積極落實各項稅收政策。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通知精神,抓緊制定配套措施。調整民政福利企業稅收政策,切實搞好試點工作。認真執行應對禽流感疫情影響、扶持家禽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繼續實施促進西部大開發、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對部分高能耗、高污染、資源性産品的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措施。研究落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的稅收政策措施。實施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研究調整廢舊物資經營和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完善促進文化體制改革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稅收政策。改進管理辦法,落實對公益捐贈的稅前扣除政策。做好加入世貿組織後過渡期有關稅收工作。

    四、國有企業改革

    我國將推動國有資本向四大領域集中。國務院國資委1月12日表示,要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向以下四大領域集中:一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合理收縮中央企業分佈範圍,使國有資本集中投向特定産業鏈中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或需要重點控制的基礎産業、基礎服務、基礎設施、基礎原料、關鍵技術和關鍵工序。二向具有競爭優勢的行業和未來可能形成主導産業的領域集中。通過增量投入和存量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加大對産業進入門檻高、國有經濟控制力較強、市場發展前景廣闊的基礎性和支柱産業等領域的投入力度,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培育未來主導産業,形成能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起先導和帶頭作用的高新技術産業群和骨幹力量。三向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集中。圍繞加快培育和發展30至50傢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和知名品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加快國有企業的重組和調整,在體現國家綜合國力的基礎性和支柱産業中,擁有一批對行業發展有較強影響力的重要骨幹企業。四向國有企業主業集中。積極推進中央企業之間、中央企業和其他企業、上下游企業之間存量資産調整重組,優化國有經濟在企業間的分佈。通過內部整合和外部重組等措施,減少企業管理層次,優化國有經濟在企業內部分佈,提高國有企業的帶動力。

    五、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事業單位職工工傷保險啟動。勞動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標誌著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開始啟動。《通知》明確將事業單位的工傷保險分為三類情況:不屬於財政撥款支持範圍或沒有經常性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基金統籌;依照或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執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傷政策;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可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也可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有關工傷政策執行。《通知》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事業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具體辦法。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今年推出。勞動保障部日前表示,新的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今年起將開始在部分省區市實行。新政策變“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為“個人、集體和政府”三方共同籌資,並且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還會相應增加養老金。根據政策,今後凡具有農業戶口,男16周歲到60周歲,女16周歲到55周歲的各類人員,均可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可以在規定的範圍內自行選擇繳費金額,鄉鎮及市區政府會在此基礎上對其進行相應的補貼。根據繳費標準的不同,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後每月可以領取到數額不等的養老金。目前在北京、江蘇、浙江、安徽、四川、新疆等省區已經啟動了這種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六、整頓與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國土資源部擬採取六大措施整頓礦産資源開發。國土資源部2006年將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擬採取六項措施:一從“三查”入手,全面剎風治亂。對各種違法開採礦産資源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所有礦産資源勘查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對礦産資源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全面遏制破壞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的各類違法行為。二從分類管理入手,全面推進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根據礦産資源的自然屬性和以往地質勘查工作程度,按勘查風險程度不同,分類出讓探礦權、採礦權。三從規範權限入手,全面規範和加強礦業權管理。嚴格執行審批權限和程序,進一步完善探礦權和採礦權申請、延續、變更、轉讓、登出等相關管理制度。四從完善礦區規劃入手,促進規模化開採和集約化利用。繼續劃定大型煤炭國家規劃礦區,科學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已有礦山要按照規模化、集約化的原則進行整合,新建礦山要達到規定的最低開採規模並符合規劃佈局要求。五從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入手,全面加強開發監管。全面推進礦山礦産資源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以儲量消耗為依據徵收補償費的試點,強化對礦産資源勘查開採的現場監督檢查。六從總結整頓和規範的經驗入手,探索建立礦政管理的長效機制。邊整頓規範,邊總結經驗,及時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不斷完善礦政管理機制,為《礦産資源法》修訂奠定基礎。

    七、地方改革

    北京試點地方統計垂直管理改革。北京市海淀區統計垂直管理體制改革日前開始進行試點,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基層統計機構的“撤科建所”,即將原有按行政區劃設置的26個統計科,整合為10個統計所,打破以往一街一所的固定模式。目前,海淀區直屬的第一、第二統計所編制等已經明確,統計所作為區統計局的派出機構,接受區統計局的直接領導與管理。這一試點如取得成功,將推動北京市統計管理體制進行全面改革,實現所有區街的統計垂直管理。

    山東省將建立煤炭資源戰略儲備制度。山東省日前出臺相關意見,建立全省煤炭資源戰略儲備制度。山東省將黃河北煤田和地質勘查程度在普查以下的集中區域,作為省裏的煤炭資源重點勘探區,實行戰略性保護,不再設置由社會投資的探礦權。由國家和省政府安排資金統一組織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詳查,統一管理煤炭一級探礦權市場,在此基礎上編制礦區總體開發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依此實行煤炭資源二級探礦權和採礦權市場化轉讓。在採取政府補助的基礎上,各項礦權收益作為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財政管理,主要用於煤炭資源地質勘探,實現滾動發展。

    八、其他領域改革

    國土資源部要求普遍建立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國土資源部1月11日表示,各地要力爭今年內建立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並鼓勵當事人申請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是一種專門針對徵地糾紛設立的法律制度,強調通過專門手段解決爭議,具有準司法的性質。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凡是對徵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均可申請協調和裁決。一般情況下,先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再向批准徵地的機關,即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申請裁決。

    衛生部將嚴格控制公立大型醫院建設規模。衛生部1月7日表示,今後一段時間,衛生部將從嚴控制公立大型醫院建設規模和發展速度,控制醫院擅自利用銀行貸款和社會融資購置大型醫療設備,嚴格醫院高新技術準入,抑制醫療規模盲目擴張。各地市應選擇部分公立綜合醫院作為轉換運行機制的試點,建立平價醫院或平價病房,主要為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低保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及老人、兒童服務。同時,各地要清理和規範公立醫院開辦的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和內容,用於特需醫療服務的病床數不得超過總床位數的10%,防止盲目擴大特需醫療服務規模,影響基本醫療服務供給。公立醫院從事特需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除彌補醫療服務成本外,應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用於解決弱勢人群的特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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