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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自2006年春季開學起開始實行免費義務教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1月25日電(記者孟昭麗)自2006年春季開學起,寧夏將免收雜費對象範圍由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校學生,擴大到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校生。此外,寧夏還將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校學生全部免收雜費,免收雜費補助標準按照寧夏已經確定的農村學校“一費制”標準(含信息費、取暖費)共同負擔。農村:小學每生每年168元,初中每生每年220元;縣城:小學每生每年240元,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城市:小學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370元。沒有開設信息技術教育課程的學校和年級,不安排信息技術教育費。

    寄宿生每生每年可以享受280元生活費補助(春季130元,秋季150元)。補助的範圍是:國家貧困縣農村學校、吊莊移民區學校及紅寺堡開發區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的寄宿學生中經濟困難的低收入農村家庭(人均收入低於882元)的學生;川區為農村學校中民政部門確定的特困救助家庭義務教育階段的寄宿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的範圍仍然維持去年的53.7萬人的規模。

    寧夏公用經費補助範圍為全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在校學生。補助的標準是:小學每生每年40元,初中每生每年60元。

    從今年春季開始,在寧夏規定政策範圍內,除可代收課本費(享受免費教科書政策的學生不得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學生的住宿費外,嚴禁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馬啟智説,在全區免費義務教育階段雜費,實行完全意義上的義務教育,有利於從源頭上遏制教育亂收費,緩解經費供需矛盾,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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