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記者 顧瑞珍)環保總局將從7日起對127個分佈在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附近的重點化工石化類項目進行環境風險排查;對11家布設在江河岸邊的問題嚴重企業實施掛牌督辦;對10個違反“三同時”(建設項目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建設項目進行查處。
“反思近期的環境事故,已不僅僅是某個企業是否有過失的問題,而是我國産業佈局不合理、産業結構不平衡的整體問題。”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説,在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佈局性的環境隱患和結構性的環境風險,將取代個體的污染,成為我國環境安全的頭號威脅。
據了解,這127個重點排查的項目涉及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總額近4500億元,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業園區、基地和建設項目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建設項目,將針對環境風險事故防範和應急預案,重新制定、完善、落實環境風險評價管理的有關措施。對布設在江河岸邊的河北省邢臺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等 11家環境問題嚴重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還分別對整改內容、整改期限提出具體要求,責成相關各省環保部門立即下達限期整改任務,一個月內提交整改方案並報國家環保總局審定後實施。對10個投資約290億元違反“三同時”的建設項目進行查處,其中要求河南汝陽縣富達金屬有限公司年産200噸氧化鉬加工等4個項目實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責令停止其試生産;要求廣湛高速公路陽江至茂名段工程等6個項目實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進一步處罰。
環保總局表示,要用制度從源頭上防範環境風險。全力推進規劃環評,對新建化工石化類建設項目與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建設項目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其結論要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主要依據之一;在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驗收時,凡是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與事故防範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一律不予驗收;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業園區、基地和項目,開展環境風險後評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