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如何加快研究制定相關經濟政策
實行有利於安全生産的經濟政策,是最有力的措施之一。溫總理最強調的一個是經濟政策、一個是法律手段,這兩個是最有效的。通過有利於安全生産的經濟政策,對安全隱患是釜底抽薪,對企業安全是注入活力。
第一,國務院在2004年《決定》裏面提出了三項經濟政策,我們正在落實。首先是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在煤礦已經得到落實,提高到噸煤10—15元,現在看,國有煤礦都提了,民營煤礦還要加強監督,必須提夠、提足,用在隱患治理上,專款專用。下一步其他高危行業也要借鑒煤礦成功經驗,儘快實行。二是安全風險抵押金,在煤礦已經出臺了。具體規定是3萬噸以下的礦一次交60萬—100萬元,9萬噸的交150萬—200萬元,15萬噸的交250萬—300萬元,然後每增加10萬噸增加50萬元,到600萬元的封頂。目的就是煤礦先交一筆風險抵押金放在銀行,專款專存,萬一發生了事故政府動用你這個錢搶險救災。這是最初級的保險。下一步還要在其他高危行業實行風險抵押金。三是事故賠償。現在多數省份都出臺了政策,發生事故,死亡一個人至少賠償20萬。《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出臺後,再考慮進一步規範。
第二,要推動礦産資源稅的改革,要實行以儲量為基數和回採率挂鉤的礦産資源稅費。現在是和産量挂鉤,産一噸煤交多少錢,建礦的時候基本無償佔用了國家的可採儲量,所以他就私挖亂採,造成資源的浪費甚至是破壞。誰拿到資源誰就發大財,容易發生權錢交易。礦産資源稅的改革是最有效的經濟政策,要辦礦先掏錢購買資源,加大了煤礦的成本,這樣礦主就會精心開採自己花錢買來的資源。通過資源、環保、安全、技術還有勞動保險,逐步提高小煤礦的成本。資源稅問題五中全會寫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寫了,“十一五”綱要寫了,“十一五”科技綱要寫了,“十一五”安全規劃綱要寫了,國務院第116次常務會上也講到了,但關鍵在於落實。
第三,減輕國有煤礦負擔的經濟政策。首先是從去年開始,每年30億,三年90億,就可以帶動補還500多億的歷史欠帳。這個錢不能用在其他方面,因為國有重點礦國家是出資人,過去欠帳了,現在由出資人補,用於國有重點煤礦的隱患治理。
另外,煤礦企業辦社會負擔太重,國有煤礦的改革是滯後的。現在所有的中央企業辦社會都交出去了,大部分地方企業也交出去了,煤礦的問題只有通過改革,通過政策扶持來解決。關於煤礦的大集團、大公司戰略,要建設大礦,改造小礦,推動大礦兼併小礦。要強制推行煤礦的工傷保險,很多小煤礦礦主不給礦工上保險,這是違法勞動法的。煤礦屬於高危行業,還可以實行意外傷害保險。除此之外,還有對煤層氣的開發利用應有優惠政策,電煤價格的改革要深化,這些都是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政策。
經濟政策確實是治本之策。有些是我們要積極努力的,有些是我們要配合積極呼籲的。建議各地政府解放思想,經濟政策的制定上地方可先走一步,安全費用、保險金、抵押金、傷亡賠償等也都是地方先實行的。
八、加強安全立法,嚴格執法
國務院《特別規定》,體現了預防為主和重典治亂的立法思想。預防為主、關口前移,不要只等出事故以後追查責任。治亂要有重典,必須嚴刑厲法,要解決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
在立法上,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到現在已經三年了,呼之欲出,要繼續努力,抓緊出臺,不能再拖了。《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條例》要抓緊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也要修訂。刑法第131至139條都是安全事故責任罪,最多判七年,一般判兩年三年,而且還可能緩期執行,大家意見不少,希望儘快修改。目前司法解釋已經搞到第三稿了,希望早日出臺。據悉,司法解釋還是有一定力度的,可數罪並罰,視情節給以重罰等等。現在人大已經把修改刑法列入計劃。再如《煤炭法》、《礦山安全法》、《電力法》、《建築法》等各行各業都提出修改意見。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定的,執法主體變了,各種所有制的企業多了,還是用過去的規定,已經不適合了。但要一個一個解決。部門規章的修訂,該我們自己修訂的我們修訂,要鼓勵地方加強安全立法工作,許多省搞了《安全生産條例》。
立法很重要,但如總理講的,要重在“法之必行”。首先是要嚴格責任制,發生事故重點放在直接責任者,去年廣州梅州事故以後,總理指示我們,一定要用好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三管齊下,嚴懲事故直接責任者。去年我們對六起煤礦事故的處理開記者新聞招待會,重點放在直接責任者,該移交司法機關的,該撤職的都依法處理,社會反響較好。
二是要查處事故背後的腐敗。通過調查,總結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五種表現形式,並向中央紀委作了彙報。第一入股辦礦;第二赤膊上陣,自己辦礦;第三權錢交易;第四庇護非法行為;第五瞞報事故,庇護事故責任者。對五種表現形式都要查到底。去年7月5日,山西忻州賈家堡煤礦瓦斯爆炸,死亡36人,只報19個人,17具屍體轉移到內蒙古三個地方,縣委副書記和副縣長策劃,膽大妄為。我們向中央紀委彙報以後,中央紀委高度重視。中央紀委、監察部等四部委兩次發了通知,清查、糾正入股煤礦的問題,以此為切入點來抓煤礦事故背後的腐敗。去年3月14日,七台河桃山區煤礦瓦斯爆炸,死亡18人,礦主竟是區安監局副局長,他哥哥是當地國有煤炭企業的副經理,兄弟倆串通一氣。去年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龍煤礦事故,死亡83人,副市長劉小龍受賄13萬,分紅16萬。當時就被揭露了。不是説每一個事故背後必定有腐敗,但是一定要查。我們還建議對於近兩年移交司法機關結案情況進行復查。
三是在執法上還要搞好聯合執法,符合我國國情,你想一個部門獨立幹一件事是幹不成的,一定要依靠地方政府,依靠各個部門、公檢法、紀檢、監察機關聯合執法。充分發揮行政資源的合力。國務院已經批准建立煤礦整頓關閉部際協調會議制度,由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參加,我們可以利用部際協調會議來解決一些需要大家來商量的問題,比如説六證怎麼協調,整頓關閉、技術改造、基礎建設怎麼搞,如何資源整合,如何搞好源頭的礦山資源管理。這些都需要聯合執法來解決。
九、依靠科技來支撐安全生産
貫徹全國科技大會精神,對我們來説就要貫徹科技興安,用科技來支撐安全生産,用科技來引領安全形勢好轉。要確立一個觀念,抓好六件工作,落實四項措施。
要確立創新的觀念。國家要建立創新型國家,有三個標準,一個是科技投入佔GDP2.5%,科技貢獻率大於60%,科技對外依存度小于30%。對我們來説就要確定“科技興安”戰略,讓科技成為安全生産的五要素之一。要創新安全生産的理論,解決安全生産重大科技攻關,要有創新的觀念。
抓好六項工作:第一,讓安全在“十一五”中佔有重要位置,全國“十一五”科技綱要已經發下來了,在十一個領域裏面有能源領域、公共安全領域,這兩個部分和我們有直接關係。在16項重大項目裏,專門列了大型油氣田和煤層氣的開發,有一定的份量,特別把煤層氣開發利用列入了。我們的“十一五”安全規劃要在人代會之前報上去。
第二,要推進重點科技開發項目,在國家的“十一五”綱要裏,列入了煤礦的瓦斯、透水,動力性災害預警與防控技術,列入了要開發燃燒、爆炸、毒物泄漏等重大工業事故防控、救援技術設備等等。列入了“十一五”規劃,就要一條一條落實,我們要盯住發改委、盯住科技部、盯住中科院,在年度計劃裏面儘早的安排,配合做好工作。這裡面最直接、最管用的、最迫切的還是瓦斯抽採技術,真正做到瓦斯抽採技術上、裝備上都過關了,都普及了,礦井的本質安全有了保障,事故就會大幅度下降。
第三,為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改造提供技術支撐。要用先進的技術,可靠的設備,必須集成現在已經有的技術,成果推廣、轉讓、使用,讓錢花在刀刃上,提高我們技術改造的質量。要及時淘汰落後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藝、設備。
第四,國家已經批復立項的一些安全生産專項,要立即進入可研,可研批准以後要進入實施。比如現在已經批准的立項的安全生産信息支撐體系,技術支撐專業中心等等,發改委已經批了,有的需要我們立即開展可研,有的需要我們立即組織整合資源實施。要把資金用好,把項目組織好,儘快見效。
第五,安全技術標準規程的修訂和制定,本來在安監總局、煤監局的“三定”規定就明確是我們的責任,但這是我們的薄弱環節,我們沒有來得及騰出手來做這件事情。今年一定要起步,要排出規劃來,分輕重緩急,該修訂的修訂,該制定的制定。比如説油氣井井噴,2003年重慶開縣的井噴,事故發生時,十幾個小時沒有點火,形成了高硫化氫天然氣的大量放空,造成人員嚴重傷亡。因為當時規程上規定的確實是井噴以後不能點火,搞不好造成空間爆炸,後來還是點了。看來那這個規程就要修改。比如説,放頂煤的開採,過去規程裏面是允許的,但是確實它有危險。那麼厚的煤層掏空後塌下來,瓦斯大量涌出。需要修改這個規程。比如吉化的事故,地面水平常沒有毒,稱為“清凈下水”,排松花江沒有事。出事故的時候就不是凈水,已經混入了硝基苯,就不能排松花江了。但查了十幾個設計規範都沒有明確要求,應該修改。春節前我們和環保總局聯合發了緊急通知,責令所有的化工企業,中央企業6月30日前,地方企業9月30日前,“清凈下水”事故狀態下不得排放的措施要實施。
第六,研發推廣應急救援的技術裝備。增強應急救護能力,監測預警預防能力等。
四條措施:一是整合安全科技資源。這麼多事情要辦,包括修改規程,就要把資源整合起來,研究院、設計院、仲介機構、大企業。化工規程的修改,可以委託中石化、中石油搞。煤炭工業的安全科技進步,要把煤炭協會、煤科總院、煤設總院、勘探地質總院,還有礦大,這五個單位要看成是我們直屬單位一樣,給他派任務,要把資源整合起來,這樣我們的事情就能推動起來,光靠我們自己辦不了。二是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光靠國家的30億不夠,企業進成本,爭取政策。三是培養人才,聚集人才。四是用好各種激勵政策。國家科技大會上有一個討論稿,裏面有好多優惠政策,發佈以後我們要用好。包括減免稅的政策,政府優先採購的政策,技術改造進成本的政策,産權保護政策,國家重點項目投入的政策等等,來支撐我們國家安全公共領域的科技進步。
十、加快人才培養和職工教育培訓的力度和進度
大家一致認為,教育培訓滯後,特別是煤礦、礦山高危行業。農民工大量轉移,建築行業80%是農民工,煤礦統計一下,至少也有200多萬農民工在井下工作。工礦商貿4億人,近2億是農民,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培訓確實沒有跟上。
首先要抓住教育的四項扶持政策,在今年夏季招生之前要一一落實。擴大礦山專業、採礦專業、礦機專業、通風專業、水文地質專業的招生,這都是很缺的人才。要降低分數段,委託培養定向單招。現在我們在礦大、西安科技大學、遼寧科技大學、焦作工學院等院校,都恢復了礦産專業;還有我們自己的華北科技學院增加的礦産專業。還有實施獎學金制度,發展培訓、進修、在職職業教育等。把這四項措施六月底之前一條一條的落實下來,在招生簡章上寫明。否則,一耽誤就是一年,這個問題要馬上抓。
二是煤礦三類崗位人員的培訓。一類是礦長,去年培訓了31200人。第二類是安全管理人員,去年培訓了58000人。第三類是特殊工種,去年培訓了56.7萬人。加起來一年培訓了60多萬人了,這個數字是不小的,工作量是很大的,希望在此基礎上提高質量,加大覆蓋面。用兩、三年的時間,至少要培訓200萬人以上。另外,開展中美、中澳等國際合作。澳大利亞能源部非常負責任,他們來函了,和我們對口成立中澳礦産對口的合作,這樣可以利用國際上的力量,培養我們高級的人才。大礦要辦好自己的技校和中專,要提倡大礦自己辦學校,沒有人才來源不行。
三是安全註冊工程師的考核、考試。這個方面要解放思想,連續兩年報名都是八萬多人,前年的錄取率是14%,比高考還嚴。去年要求提到20%—25%,結果還是14%—15%。報名8.6萬,通過1.3萬。我説這8.6萬人是好同志,在這樣困難情況下,還有8萬多人願意投身到安全事業中來,而且多數是在職、在崗的中青年技術人員。不要把人才拒之門外。當然我也不是説一下都放進來,但一定要打破框框,首先要解放思想,壯大安全隊伍。另外對市長學習班,對企業負責人培訓都要堅持下去。
四是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國務院討論了勞動合同法,也討論了關於農民工問題的指導意見,這裡面都有三條和安全有密切關係:一條是必須定勞動合同,不能以包代管;第二是必須培訓;第三是必須上勞動保險。這都是很好的治本的辦法。其中農民工培訓要加進去安全的內容,我們要聯絡勞動部、農業部抓好落實。國家每年拿出上百億資金搞農民工的技能培訓,應該加上安全內容,把這些措施落實下去,都是治本之策。
十一、倡導安全文化
首先,要唱響安全發展,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安全發展的提出,第一次把安全和資源、環境提到同等重要的國策位置上,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我們要進一步宣傳、解讀、深入人心。五中全會開過快半年了,宣傳力度我覺得還是不夠,還有不少同志對安全發展理解不深。安全發展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因為人的生命是最可貴的,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是我們執政的理念。不安全社會就不會和諧,不安全經濟發展就沒有基礎。從總書記、總理到各省領導同志講話裏面都提到了和諧社會的切入點,分配、就業、社保、醫療、教育、環保、安全,最近領導同志的講話都少不了安全。這説明全黨高度重視,我們宣傳得還不夠。所以今年安全月的主題就是:“安全發展、國泰民安”,今年的安全月活動要下基層、進廠礦。只有安全發展了,國家才能興旺,老百姓才能安康。
第二,要擴大陣地,增加投入。我們的資金再緊,也要在宣傳上舍得花錢。通過擴大陣地,在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新華網等主流媒體,要有安全陣地。現在很多媒體辦得不錯,積極支持和配合普及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要總結北京煙花爆竹禁改限宣傳教育的經驗,北京市民人人都明白,要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第三,要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把握住輿論導向。要宣傳安全生産的經驗、典型、做法。要揭露違法、非法行為,對重大事故要曝光。要感謝我們的媒體,比如山西忻州去年7月5日賈家堡煤礦瞞報事故,記者幫助公安破案。要通過媒體讓全社會對安全生産有正確的看法、理解和支持。
第四,要依靠職工群眾,充分發揮工會的作用。要維護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發生事故以後的被賠償權,還要有拒絕權。《安全生産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規定,當從業人員明知道這個地方有隱患、危及安全的時候,他有權拒絕作業。
第五,要鼓勵群眾舉報。初一河南林州那個爆炸事故,下午4:50接到群眾舉報,説發生煙花爆竹爆炸。初七遼河油田的井噴,也是記者打電話給我們。所以,群眾發動起來了,全社會在關注我們,事故逃不掉。對於特別是有署名的舉報,要給回話,一定要負責任。有人舉報黑龍江雞西瞞報事故,我們查了以後確有其實,給予重獎。我們要鼓勵群眾舉報。
第六,事故的查處要向社會公佈、公示、取得社會的監督。重要、重大的決策也向社會公佈,取得社會對我們的支持、理解和監督。
十二、如何看待目前的安監體制
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上,有的同志提出,現在安全生産監管體制還有很多地方不適應,很多的地方沒有理順,有的事情沒有人管,有的事情都管,需要國家出臺相關的規定,明確界定各有關部門的職責。黃菊副總理提出,要研究如何處理好國家監察和地方監管,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政府監管和企業管理之間的關係。這三個關係確實現在有很多的地方還沒有處理好,或者還沒有明晰的思路,這要通過探索實踐,總結好的經驗,克服不足,揚長避短,這只能通過實踐磨合,通過實踐探索。對體制要慎重,我認為大家不要過多的議論體制,不要分散精力。因為黨中央、國務院、人大、中央紀委那麼多的政策等著我們去貫徹,我們不去集中精力貫徹落實,而是議論來議論去,又左右不了、又解決不了,分散我們的精力,會耽誤大事。要狠抓中央、國務院已經決定的方針、措施的落實,集中精力幹事。完成總理提出的全年和今後一個時期十項工作任務,實現我們的安全目標,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形勢好轉,這是我們最緊迫的任務。
首先,總局和煤監局是一個黨組、一個整體。總局要把煤礦安全作為重中之重。煤監局沒有設綜合部門,總局辦公廳、政法司、規劃司、協調司、人事司、調度司,以及機關黨委、監察局、老幹部局等等,都要為煤監局服務,幫助、支持他們的工作,服務中心等事業單位也都要把為煤礦安全服務放在我們工作的首位。煤監局要依靠總局各個司局,加強溝通,相互密切配合。各個事業單位是總局、煤監局搞好安全監管監察的救援、科技、人才的支撐,要圍繞中心工作開展好各自的業務。
第二,就搞好煤礦安全來説,也不光是我們自己的任務,還要做好或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其他的工作。比如煤炭行業的規劃、産業政策、重大項目、結構調整、技術進步等等,這些都在發改委。煤炭資源的管理在國土資源部。其他像大集團、國有重點礦等問題也不是我們能左右的,我們要密切配合,積極支持,加強溝通。要以誠待人,紮實工作。有了成績是國家的功勞,全社會的功勞,只要安全形勢好轉,只要事故得到遏制,就是我們最大的收穫,所以要和相關部門配合好。
第三,就是各省安監體制情況不一。總的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之下,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強。無論安監和煤監是合署辦公還是分開辦公,各有長短、各有利弊,不能説哪個好,哪個不好。一刀切都合署,一刀切都分開,現在都不現實,我們尊重各個省的選擇,讓他們去磨合。還有地方煤礦的安全監管,不少省份放在煤炭工業局,我們也贊成,遼寧省搞的“三合一”,我們也支持。只要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減少事故、減少傷亡,都可以加強合作,取長補短。通過聯合執法來提高效率。要允許試,不爭論,經過實踐,最後才有更好的選擇。各省煤監局有71個分局,我們還要增加一些分局,中編辦很支持。另外在省區市探索成立執法大隊。一些地縣要儘快的建立能獨立行使執法權的安監機構。
第四,機關要搞目標責任制,這是黨組擴大會議上定的。事情這麼多,主要是要理出一個頭緒來,不要什麼都抓,什麼都沒有抓住。希望各個司局和在京直屬單位按照節前黨組擴大會的精神議論今年工作的安排,確定今年主要工作目標。主要抓哪幾件工作,內容、進度,時間安排,責任人是誰,怎麼考核。這些內容本週完成。這件事政法司、辦公廳、機關黨委你們三家商量商量。機關黨委參加,就是要把黨的工作和行政中心工作結合在一起,這個禮拜交回來,這樣我們工作就有頭緒了,有重點了。
第五,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即將掛牌。這是適應工業化、社會化、信息化進程加快的有利措施,是防範事故災難,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重大舉措。這個機構成立以後,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領導、總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全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綜合監管的行政職能,按照國家安全生産應急預案的規定,協調指揮安全生産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不能經營,沒有收入,完全吃皇糧的,中編辦、財政部、人事部很支持,初步解決了比照公務員待遇的問題。節前中央下了通知,任命王德學同志為指揮中心的主任。昨天黨組碰頭,由德學同志負責,儘快組建掛牌。指揮中心成立以後,要處理好和總局的關係,在人事上、財政上、業務上都要服從總局的統一管理。在黨務上由機關黨委領導,在幹部人事管理任免上統一運籌,後勤上不另搞一套。當前的重點除了抓好體系建設、預案的完善和規劃等工作外,更重要的是抓好礦山救護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救護,這是我們直接抓的。礦山救護有基礎,要儘快爭取到項目、資金,去武裝、加強礦山救護。儘快建立危化救護中心。當然,同時要和交通、鐵道、民航、公安部等相關部門建立密切的關係,也要處理好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的問題。
今天我綜合的講12個大家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對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的傳達,希望同志們進一步加強學習,領會總理和建敏同志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好、落實好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的精神,抓好今年總局和煤監局部署的各項工作,實現四個突破。
最後借此機會,再給大家拜晚年,預祝我們國家年年發展、歲歲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