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立法禁止將中小學生考試成績進行排名公佈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鄒聲文)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27日下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當前盛行的應試教育風氣,引起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高度關注。針對一些學校和教師將學生成績進行排名公佈的做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賀鏗委員建議在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中增加條款,明確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公開學生的考試成績,並嚴禁將考試成績排名公佈。
“在美國,學生的成績屬於個人隱私。”賀鏗説,“但在我們的一些學校,學生成績不但要公佈,還要排名次,將學生分為三六九等,對學生幼小的心靈造成很大的傷害。”
教育資源分配不均是應試教育存在的重要土壤。王濤委員説,雖然教育部門規定義務教育要實行就近上學,但實際上家長都有望子成龍的心態,希望孩子能上好學校,因為上了好小學才能上好中學,上了好中學才能上重點大學。“如果不能認真研究解決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的問題,素質教育就很難真正落到實處。”
應試教育壓力下孩子身心俱疲的現象也引起了委員們的關注。“目前我國中小學生的上學時間普遍太早,不少地方早上7點30分就上學,甚至7點10分以後就算遲到,這樣一來,孩子們不得不在早上6點多甚至5點半起床。”龐麗娟委員説,“我們要知道,這些孩子頭天晚上還要做作業,經常會做到晚上10點甚至11點。”
“孩子們一天才睡幾個小時?睡眠嚴重不足,不僅嚴重影響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更會影響到孩子的全面發展,影響到素質教育的實施。”為此,龐麗娟建議,修訂草案應明確規定“中小學校的上學時間不得早于八點”。
“素質教育講得轟轟烈烈,應試教育幹得扎紮實實”的反常現象引起了莊公惠委員的關注。“教育部多年來一再要求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為學生接受全面教育創造條件,但學生的課業負擔依然沉重,這個現象發人深省。”
“産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既有歷史文化傳統根深蒂固的影響,也有現行人才觀念和其他制度的驅動。”莊公惠説,“實施素質教育雖然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來説責無旁貸,但是單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難以得到解決,需要在全社會形成推進素質教育的良好環境。為此建議法律草案作出相應的規定。”(完)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通過立法禁止中小學設立“重點班”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鄒聲文)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27日下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黃康生表示,目前許多地方除存在擇校現象外,還存在擇班現象。為此他建議,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應作出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必須就地就近按片入學,禁止設置“重點校”或“重點班”,禁止任何名義進行擇校、擇班上學。
黃康生委員説,目前一些地方在義務教育階段辦了一些重點學校,把教學經驗比較豐富的教師集中到重點學校去教學;一些非重點學校也在校內辦了重點班,把骨幹教師全部集中到重點班去教學。“辦重點學校、重點班的目的是什麼呢?主要就是為了收費。重點學校有贊助費、擇校費,非重點學校裏的重點班也有贊助費、擇班費。”
黃康生委員到一所學校調研時,曾發現一種怪現象:本片區學生不直接就地就近入學,而是把戶口轉到其他地方,再通過擇校或擇班的方式回這個學校來讀書,全校擇校生佔60%以上。“原來,就地就近入學是不能上學校的重點班的,而從其他地方擇校轉過來的話,交錢就可以到重點班入讀。”
黃康生説,從表面上看,家長為了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自願”拿錢讓孩子進重點班。但實際上是不拿不行,“不拿孩子就進不了重點班,不拿教師就會對孩子‘另眼看待’。”
“這種作法明顯違反了義務教育的公平原則,必須從法律上加以禁止。”為此,黃康生建議對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明確規定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名義編排設置“重點學校”“重點班”,並確定相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