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邱紅傑) “保證人人過得去,爭取人人過得好”“説了算,定了幹,幹就幹好”……在山東省東營市,幹部們的講話變了,墻上的標語換了,一股創新思路、服務百姓的務實新風撲面而來。
重讀與背景:200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加強行政能力建設和政風建設是濃墨重彩的一筆。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改進經濟管理方式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一系列部署,讓人們看到了政府主動加強自身改革和建設的決心。
對照與盤點:56歲的盲人趙玉行去年搬進了一個有三間房的小院,徹底告別了那間抬頭見天、下雨就漏的小屋。圍在火爐前,他對記者説,是政府出錢修了這所新房,讓他過上了好日子。
趙玉行是山東省廣饒縣李鵲鎮居民,當地民政所所長吳曉華説,全鎮1450名殘疾人,原來住危房的,都由政府出錢修了新居;有517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了低保,一年可以拿到700元錢、500斤糧食。
“群眾利益無小事。”近年來,廣饒縣政府各部門的工作重點發生了改變。“隨著縣域經濟的發展,縣委、縣政府決定拿出更多的力量來解決事關群眾生産生活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全力確保困難群眾的日子過得去,同時努力讓所有百姓的日子過得好。”廣饒縣副縣長張桂蘭説。
隨著觀念的轉變,近年來各級政府的工作安排也相應出現了變化: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文藝工作者參與文化建設;繼續堅持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方針,鼓勵並支持國內外社會力量參與老年人事業的發展;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發展農村衛生事業;支持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
從大量“不該管”“管不好”的事務中解脫出來之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得以強化。“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産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保障進城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類似的詞句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各級政府決策的字裏行間。
不該管的事情少了,該管的事就要儘量管好。繼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出臺之後,作為規範政府行政行為“立法三部曲”之三的行政強制法草案,于去年12月24日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行政強制執行不得在夜間和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機關不得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行政義務”,這些表述“凸顯了法律的人文關懷精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