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8日通過了關於修改審計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48號主席令予以公佈。這一決定將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28日受權播發這一決定及修改後的審計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審計法的決定全文約為4500字。修改後的審計法全文約5600字,分為總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職責、審計機關權限、審計程序、法律責任和附則共7章54條。
據介紹,修改後的審計法進一步完善了審計監督制度,加大了審計監督力度,對維護財經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將發揮重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