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記者林紅梅)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政府機構節約資源工作,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管局、財政部、中直管理局、解放軍總後勤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政府機構節約資源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政府機關要帶頭厲行節約,發揮表率作用;要通過科學決策、加強管理、技術進步和宣傳教育等措施,優化政府機構資源配置,引導資源消費方式的改變,帶動全社會做好節約資源工作;2010年要在2005年基礎上實現節電20%,節水20%,單位建築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別降低20%以上。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機構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節約資源工作實施方案,建立責任制,明確目標、工作重點和實施步驟,從職工個人、單位管理和履行政府職能等不同層面提出明確要求,充分體現節約優先的方針;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要做政府機構節約資源的榜樣;全軍各級機關要以自身的模範行動為部隊做出榜樣,帶動部隊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資源節約活動。
《通知》提出了要突出抓好政府機構節約資源的重點工作:一是把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理念和要求貫穿到業務工作的各個環節中;二是加強建築節能;三是嚴格公務車輛節能管理;四是實施政府節能採購;五是強化節約和集約使用土地;六是加強日常節約資源管理;七是加大資源節約宣傳力度;八是大力開展創建節約型機關活動。
同時,要切實加強節約資源的基礎工作,做好資源消耗統計,加強量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核算管理,建立激勵機制;規範能源管理,推廣節能新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監督檢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