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3月15日電(田建軍、羅志)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向社會公開承諾,對市民購買假藥實行“先行退付”措施,在打擊假劣藥品的同時,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取得良好效果。
2月15日,武漢市江夏區市民劉先生向藥監部門反映,他在江夏某藥店購買的標稱“河北保定生物化學制藥廠”生産的藥品“羚羊散”,使用後出現不適。藥監執法人員通過上網查詢,並通過保定市藥監局協查得知,此藥為假藥。市藥監部門在對此藥進行立案調查的同時,按照承諾,為劉先生辦理了“先行退付”手續,退給劉先生購藥款196元。
據介紹,這是武漢市為購買假藥的市民辦理的第32例“先行退付”。2004年6月1日,武漢市藥監局向社會公開承諾,市民購買到假劣藥品,藥監部門實行“先行退付”,並追根溯源予以查處。一年多來,通過實行購買假藥“先行退付”措施,全市共“先行退付”藥款近8000元,從中獲得辦案線索30多條,查處假劣藥品案件50余起。
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冬冬説,儘管藥監部門“先行退付”的金額並不大,但效果顯著。推出這項措施後,不僅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綠色通道”,而且有效打擊了制售假劣藥品行為,推動了全市藥品市場的誠信建設,同時樹立了政府部門的形象。據悉,今年以來,武漢市市民投訴購買假藥和辦理“先行退付”的明顯減少。武漢市這一經驗已被全國多個省市效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