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3月24日電(記者馮源)浙江將建立全省統一的招投標信用記錄系統,公示不良行為“黑名單”,而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招投標過程中“打招呼”也要受到行政處分。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將從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對全省範圍內的招投標活動作了“五統一”的要求,如建立全省統一的招投標統計、信用和公示制度,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和評標專家等當事人的違規記錄都將記錄進全省統一的招投標信用檔案,並在網上公佈。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鄭志耿説,浙江是全國較早實行招投標的省份之一,但目前招投標活動中仍然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如項目業主規避招標、虛假招標,投標人串通投標,以弄虛作假和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中標,評標專家不履行公平公正評標職責,行政監督部門管理不力,招投標活動中行賄受賄,一些政府部門和領導幹部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預招投標活動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