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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西部不能以高耗能産業作為“金字招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3月25日電(記者王金濤 儲國強)前不久,記者在貴州省獨山縣採訪時了解到,這個縣要著力打造以高耗能為主的麻尾工業聚集區,目前已落戶30多家上規模的冶金、建材、化工等企業。現在,一些西部縣市紛紛把發展高耗能産業作為招商引資的“金字招牌”,在內蒙古自治區重點扶持的20家工業園區中,以高耗能産品為主的園區竟然佔一半左右。

    “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限制發展高耗能産業,這是一個全局性的安排,絕不會對西部地區發展高耗能産業網開一面。一些地方之所以用發展高耗能産業吸引投資者,在國家産業政策上“反彈琵琶”,根本上還是這些地方的領導幹部沒有端正發展觀念,急功近利,盲目追求發展“政績”所致。部分西部貧困地區往往工業不發達,財政拮據,交通不便,群眾生活貧困,迫切需要投資。於是,一些地方就把國家限制發展高耗能産業作為“機遇”來抓,想方設法把東部地區淘汰下來的高耗能企業吸引過來。這種做法,對落後地區增加GDP雖有一定成效,但高耗能産業往往污染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盲目發展高耗能産業給當地帶來的諸多不良後果堪憂。

    從地方來看,一些工藝落後、污染嚴重的高耗能企業從東部地區原樣遷至西部,沒有技術改造,沒有治污手段,任憑西部青山綠水遭受污染,勢必禍及當地群眾,眼前得實惠,長遠利益受損害。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看,這種違背國家政令的産業發展,只能加劇能源緊張局面,損害我國經濟的整體利益。

    西部地區的發展同樣也要遵守國家産業政策,要符合科學發展觀。西部不應以這樣那樣的理由,成為任意發展高耗能産業的“特區”,把無限制地發展高耗能産業作為西部招商引資的“金字招牌”不妥,這樣自立門戶的招牌應當儘快拿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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