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一輛小排量轎車(前)行駛在長安街上。當日,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意見》精神,北京市正式解除對1.0升以下小排量汽車的限制。解禁後的具體措施為:為確保北京大氣環境質量,繼續採取對無綠色環保標誌小客車的限行措施,同時新車必須達到國III標準;鋻於長安街作為重大國事、外事活動主要路線的特殊情況,除雙向最內側車道分時段禁止排氣量1.0升以下小轎車行駛外,其他車道取消對1.0升以下小排量轎車的限制;取消二、三環主路最內側快速道對1.0升排量以下小客車的限制;長安街及二、三環主路對其他車型的限行措施維持不變。新華社記者攝
4月1日,一輛小排量轎車駛上長安街。 新華社記者攝
4月1日,一輛小排量轎車行駛在北京市內的二環主路上。新華社記者攝
4月1日,小排量轎車(前左)行駛在北京市內的二環主路上。新華社記者攝
4月1日,小排量轎車行駛在長安街上。新華社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