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對農村衛生體制進行改革,實行全員聘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增人員要具有醫學大專以上學歷;同時,將改革分配製度,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使收入與技術水平和貢獻挂鉤;公開選聘衛生院院長,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賦予其用人權、分配權和獎懲權。
從今年起,福建每年將改造100所鄉鎮衛生院,實現“三有”目標:有一所符合標準的業務用房;有“新五件”常規設備(X光機、心電圖、B超、檢驗及呼吸搶救設備);有一支合格的衛生人才隊伍。該省還組織實施“萬名城市醫生支援農村衛生工程”,並將投入一定的資金,對全省1820個無衛生所(站)的行政村實施鄉村衛生所建設工程,確保農民小病不出村。(記者 蔡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