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證行業近年來第一次大規模崗位培訓活動已于4月1日拉開帷幕。據悉,這是繼公證隊伍教育規範樹形象活動之後公證行業的又一次全國性專項活動。此次崗位培訓活動的對像是全國各公證處執業公證員、公證業務輔助人員。這是記者在4月3日司法部召開的全國公證崗位培訓活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的。
據了解,此次崗位培訓活動的目的是“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內強素質,就是要通過開展崗位培訓活動,使廣大公證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得到新的提高,政治信念、法制觀念、業務能力、誠信意識普遍得到強化。外樹形象,就是要通過開展崗位培訓活動,進一步樹立公證法律服務誠信為民的社會形象,進一步擴大公證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以充分發揮公證工作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職能作用。
司法部副部長段正坤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從充分認識開展全國公證崗位培訓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本次培訓活動的目的、任務和方法步驟,加強對公證崗位培訓活動的組織領導等三個方面做了具體闡述。
段正坤説,這些年來,在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下,我國公證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明顯提高。公證隊伍成為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推進國家民主法治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促進對外開放做出了積極貢獻。
今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貫徹實施公證法的第一年。公證工作和公證隊伍建設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為了確保公證隊伍更好地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司法部決定,今年在全國公證隊伍中開展一次崗位培訓活動,進一步提高公證隊伍的綜合素質、增強能力、樹立形象。要從推動公證工作更好地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的高度,從推進公證事業改革發展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公證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充分認識開展公證崗位培訓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段正坤指出,開展公證崗位培訓活動是加強公證隊伍建設的必然要求,是貫徹實施公證法的具體舉措,是維護公證公信力的重要途徑,是提高公證服務能力的客觀需要。2月22日,司法部印發了開展全國公證崗位培訓活動的實施方案。這次會後,司法部還將印發公證崗位培訓大綱。這些都是組織開展全國公證崗位培訓活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公證協會、公證處要認真傳達領會,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實把崗位培訓活動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段正坤強調,通過開展公證崗位培訓活動,要強化公證隊伍的“四個意識”:既責任意識、法治意識、規範意識和質量意識。實現強化“四個意識”的目標要求,關鍵是要遵循公證執業活動的特點和規律,教育和引導廣大公證人員進一步將“四個意識”的目標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要求,落實到公證執業活動的各個環節,落實到公證處的制度規範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只有廣大公證人員熟知政治、法律、業務知識,準確掌握和熟練運用辦證技能,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進一步落實“四個意識”,公證崗位培訓活動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公證隊伍建設才能得到加強,公證工作才能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此次公證崗位培訓活動,側重培訓公證員和公證業務輔助人員從事公證工作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內容包括政治理論知識、憲法法律知識、公證職業知識、公證業務知識、公證技能知識、微機應用知識等。具體內容以司法部組織編寫的《2006年全國公證崗位培訓大綱》為依據。全面落實這些任務,關鍵是要做到“四個結合”:既政治理論知識培訓與法律業務知識培訓相結合,知識培訓與技能訓練相結合,培訓要求與崗位職責相結合,崗位培訓與具體工作實際相結合。
段正坤最後強調,開展全國公證崗位培訓活動,是司法部根據公證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公證隊伍建設現狀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公證協會一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部署,確保崗位培訓活動取得實效。
據悉,這次公證崗位培訓活動將持續到2006年10月底,分為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司法部明確規定了各個階段的主要任務,並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準備階段(4月-5月),重點是做好制定實施辦法、進行動員部署、組織培訓師資等基礎性工作。實施階段(6月-9月),是抓好集中教育培訓、開展知識競賽和組織考試等關鍵環節,組織廣大公證人員學習全國公證崗位培訓大綱和司法部指定的參考書目,在個人自學的基礎上,集中組織進行學習培訓,切實保證40學時的集中學習培訓時間。同時,要以省(區、市)為單位組織開展一次公證知識競賽活動,並做好全體公證員和公證業務輔助人員的統一考試工作,統一考試是閉卷考試。總結階段(10月),是組織檢查驗收,各省(區、市)司法廳(局)要對公證崗位培訓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情況書面報送司法部。
司法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郝赤勇主持了會議。(記者 張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