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和老闆集體協商工資和福利,如果能請專家出謀劃策作顧問,該多好!這一願望在廣州將成現實。“廣州市工會工資集體協商顧問團”4月4日正式成立,20位專業人士被聘為首批廣州市總工會工資集體協商顧問。職工代表可以委託專家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平等協商。據悉,引入專業人士對工會工資集體協商進行指導和幫助,在全國尚屬首創。
廣州市總工會首批聘請的這20名工資協商專家,包括12位學者、律師,兩位勞動行政部門人員,3位工會幹部以及3位企業勞資工作人員。他們分別由廣東省法學會、廣東省和廣州市律師協會、廣州市各高校以及工會、勞動行政部門和企業推薦,經市總工會綜合考核後確定。
工資集體協商顧問團接受廣州市總工會的領導,並在廣州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設辦公室。該部負責人介紹説,顧問團的日常辦公經費納入市總工會專項經費預算。工資協商顧問接受委派擔任職工方協商代表或顧問等工作的補貼費用,由聘請方與工資協商顧問參考有關規定確定。擔任工資協商顧問的標準為1000—1500元/次;擔任工資協商代表為1000—3000元/次。該標準的“次”是指接受某單位聘請擔任工資協商顧問或工資協商代表工作從籌備階段到協商終結的完整過程。
廣州市總工會希望,此舉可以從源頭上減少工資報酬方面的勞動糾紛,提高工資集體協商的質量和效果,依法維護職工的勞動權益,協調勞動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廣州市總工會主席陳偉光説:“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勞動關係發展變化的需要。近年,工資報酬引發的勞動爭議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工資問題成為企業勞動關係矛盾的焦點,亟須大力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讓職工通過平等協商機制,與企業共同依法商定工資標準等事項,協調雙方利益,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此次被聘為顧問的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主任肖勝方則認為,解決這些勞動糾紛,需要從法律執行、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等各方面加以完善,同時也需要社會各界在維權工作上做出努力。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就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調節勞動關係的有效制度,工資集體協商是集體協商的一項重要內容,工資集體協議也是一種專項的集體合同。他表示,“身為顧問,我將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依法履行職責,堅持合法、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好工作;同時保守工作秘密,不洩露工資集體協商過程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不洩露工資集體協商的有關資料和情況”。(記者 楊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