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河北省衛生系統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暨行風建設工作會上,河北省衛生廳廳長王玉梅和各市衛生局局長、各醫療機構負責人分別簽訂了責任狀,接受上級單位和社會監督。該省各級醫療機構將採取醫療服務巡查、明察暗訪通報、藥品用量動態檢測預警、醫師不當處方點評公示四項硬性措施,在最大範圍內治理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
據介紹,在治理商業賄賂過程中,該省衛生系統層層建立目標責任制,逐級簽訂責任狀,將目標任務落實到人。對由於措施落實不到位或搞部門和單位保護、為商業賄賂提供保護傘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領導責任。
河北省衛生系統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針對醫療服務收費、用藥、內部收入分配、醫療質量、醫療糾紛等問題開展巡查活動。全省二級以上醫院要建立對門診和住院病例大額醫藥費用的評價、審計制度,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繼續實行醫療機構單品種藥物用量“雙排序”、“雙公示”制度。(記者張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