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張旭東)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李東榮近日在2006年度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會議上説,在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過程中,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既防止僵化和保守,又要防止盲目冒進,應做到循序漸進。
一國貨幣的可兌換可以分為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和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是指在直接投資、各種貸款、證券投資及衍生交易結算時發生的跨境支付中可自由進行貨幣兌換。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是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也是人民幣實現可自由兌換的關鍵環節。
“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提出,要“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近年來,我國為適應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需要,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取得了一定進展。
據介紹,這次工作會議明確了2006年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的總體思路:實施資本流出入均衡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進一步深化資本市場開放,逐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加強對短期資本流動監控,防範投機性資金流入;加強統計監測與預警,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李東榮表示,外匯管理系統要按照“十一五”規劃的要求,進一步理順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正確把握資本項目改革方向。要善於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到“疏”“管”結合,有張有弛;要大力實施科學監管,提升監管手段和監管效率;要不斷改進服務,堅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