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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今年將建立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4月22日電 今年寧夏首次建立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對自願到寧夏南部山區八縣鄉鎮和紅寺堡開發區鄉鎮支教、支農、支醫服務期限年滿5年以上的學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政府代為償還。

    據寧夏《法制新報》報道,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務期限一般為2年至3年,主要是到鄉鎮一級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寧夏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實行靈活的戶籍管理辦法,凡到基層單位就業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戶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據本人意願遷往就業地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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