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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幫助學子實現求學夢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 (人民日報記者 溫紅彥)世紀之交,在我國浩如煙海的詞庫裏,有一個嶄新的詞彙頻頻閃現,熠熠生輝,那就是旨在幫助寒門學子完成大學學業的“國家助學貸款”。

    1999年6月28日,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新聞發佈會在北京召開,會上宣佈:國務院辦公廳正式批轉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從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等8個城市的普通高校進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試點。消息宣佈一個月後,北大、清華、中科院4名學生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成為北京市首批受惠于國家助學貸款的大學生。

    6年過去,國家助學貸款猶如和煦的春風,吹進莘莘學子的心靈,給他們擺脫貧困的希望,助他們實現大學的夢想。

    6年過去,國家助學貸款已成為政府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一個主要措施。據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統計,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國累計審批貸款學生206.8萬人,累計審批合同金額172.7億元。

    6年的實踐證明,國家助學貸款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又一具體行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又一典型例證。

    破解難題,國家助學貸款納入助學體系

    近些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下,國務院有關部門、各地人民政府和高等學校共同努力,始終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抓住難得的歷史機遇,努力擴大高等學校招生規模,加快高等教育發展;堅持改革與創新,大力推進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高校後勤社會化和招生就業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使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實現了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我國的高等教育已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高等教育。2005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1%,在學人數達2300萬人。

    高等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必須由政府、社會、學校、學生個人和家庭共同分擔培養成本,這不僅是現階段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必經之路,也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通行的做法。在上個世紀末,我國逐步實行了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擔制度,由學生按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繳納學費。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下,成本分擔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績,有力地保證了高等教育在世紀之交的跨越式發展。不僅緩解了高等學校辦學經費緊張的局面,同時也使更多的學生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學生有機會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據統計,2004年,農村青年上大學人數佔到當年大學招生數的51%,第一次超過城市青年的入學人數。但是,高等學校實行收費制度後,也確實使一部分農村貧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孩子遇到很大的困難。

    教育發展和改革中遇到的新問題,應該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來解決。為保證寒門學子就學並安心讀書,促進教育公平公正,體現執政為民的治國理念,國家明確提出了“考入公辦大學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去學習機會”的工作要求。為此,國家採取了“獎、貸、助、補、減”等一系列資助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國家助學貸款。這是在我國高等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大量增加、原有資助措施無法滿足所有貧困家庭學生需求的情況下,借鑒國外多數國家的做法,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而採取的一項重大資助措施。國家助學貸款作為主體,其他助學形式相互配合,為實現“考入公辦大學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去學習機會”的奮鬥目標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00年,中央加大工作力度,將國家助學貸款由8個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

    在我國,國家助學貸款是一個新生事物,為讓這個新生事物成長壯大,黨和國家領導人傾注了大量心血,教育、財政和金融等部門做出了艱苦努力。1997年到2003年間,國務院分管領導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批示達40多次。1999年至2000年間,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三次發文,批轉了《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關於助學貸款管理的若干意見》《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的補充意見》。2001年至2002年間,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兩次聯合召開全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當時三個部門的主要領導親自出席。

    一系列工作迅速開展,幾大部門協同作戰:成立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設立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每年召開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負責人會議推進工作,建立國家助學貸款“四定三考核”制度,設立貸款學生個人信息查詢系統,多次派出檢查組赴各地督辦貸款工作,印發資助政策問答小冊子,開展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這項凝聚中央領導心血、傾注各地各高校各部門汗水、牽動千家萬戶神經的好制度,在全國轟轟烈烈推廣開來。

    黨的十六大以後,黨中央、國務院更加高度重視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工作。

    胡錦濤總書記做出重要指示,強調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關係到數以百萬計的貧困家庭學生的學業,絕非小事。

    溫家寶總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採取各種措施幫助解決高校困難學生的學習、生活問題。

    黨中央和國務院多位領導同志也對這項工作做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國務院分管領導多次主持專門會議研究如何改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親自協調,具體部署。

    國家助學貸款“絕非小事”,每一筆貸款數額雖小,但它蘊涵的意義巨大。教育部負責同志在談到國家助學貸款時説:“這絕不單純是貸款問題,更是一個原則問題,它體現了我們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關係到培養什麼人的問題,關係到能否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問題。”

    努力推進,好制度一路走來不平坦

    國家助學貸款,的確解決了部分貧困家庭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問題,促進了高校改革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大局。截止到2003年12月,全國累計審批貸款合同額65.2億元,資助學生79.1萬人。

    然而,對於廣大貧困家庭學生來説,這數字畢竟顯得太小,遠沒有達到最初設計的政策目標,遠沒有滿足貧困家庭學生的需要。是什麼原因使這件扶貧濟困、利國利民的好事進展緩慢?

    造成國家助學貸款推進困難的原因是複雜的,涉及到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數量大,每筆貸款的金額小,經辦銀行工作量大,成本較高;運行機制的設計存在缺陷;有的地方領導、教育部門和學校領導認識不到位,配合不夠。除此之外,國家助學貸款一路走來,還曾遭遇社會觀念羈絆,還曾遭逢學生誠信尷尬……

    這些問題和矛盾,引起了中央領導高度重視。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一系列批示精神,財政部、教育部和有關金融部門反復調研,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改革創新的精神,邊實踐,邊探索,邊總結,提出了進一步改進工作的建議,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並於2004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下發。該《意見》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實施機制、風險防範、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和完善,建立了以風險補償機制為核心的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

    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貫徹落實好新政策,仍有賴於全社會思想認識的提高,有賴於各個方面的統籌協調和大力推進。實踐證明,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多是因為領導高度重視,對經濟困難學生充滿感情,財政、銀行等部門和學校全力以赴向前推進。

    比如湖北,所有公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已全部啟動。這緣于湖北省委、省政府帶著感情抓貸款,將資助貧困家庭學生作為向全省人民承諾要辦好的八件實事之一。省委主要領導多次做出專門批示,要求全省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省政府主要領導親自督辦,直接推動。到目前為止,湖北省所有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均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省屬高校已審批發放新機制國家助學貸款3.56億元,受助學生達7.2萬人。

    比如貴州,雖然是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的省份之一,但卻是國家助學貸款發放最穩定的省份,全省沒有一所高校被銀行停貸。這也是由於貴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2004年6月,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一齣臺,省政府就連夜召開會議研究部署,l個月內在全國率先制定了實施細則。當年秋季,全省7000多名貧困學生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和“綠色通道”,全部順利進入大學。自2000年啟動國家助學貸款以來,貴州省已有8萬多名貧困家庭學生獲得貸款。

    “風物長宜放眼量”。不必過於擔心貸款有風險,不必過分指責學生欠誠信,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出去,應該是貸有所值,不會是“不划算的買賣”。中國銀行作為115所中央部屬院校的中標銀行,就有這樣的膽識和遠見。中國銀行負責同志説:“今天向我們申請貸款的大學生,很可能就是我們10年以後的黃金客戶。”

    創新機制,助學之路才能越走越寬

    國家助學貸款,雖然一路走來不平坦,但通過創新和完善機制,工作有了突破性進展,道路正在越走越寬。

    較之原有的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在哪?還款年限延長,由4年改為6年;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補貼,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經辦銀行的確定採用新方式,由國家指定商業銀行改為招標;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按學校隸屬關係由中央、地方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這些創新的做法,進一步保證了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新生順利入學和順利完成學業。

    可以説,新政策讓制度從不健全到健全,讓程序從不規範到規範,更符合市場規律了,更明確政府責任了,銀行風險小了,政府補貼多了,還貸時間長了,學生告狀信少了。

    自2004年6月實施新政策、新機制以來,國家助學貸款資助金額和資助人數超過了以往5年的總和,至2005年12月底,全國新增審批貸款學生120.4萬人,新增審批合同金額102.5億元。連同以前幾年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全國累計已審批貸款學生206.8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72.7億元。

    目前,中央部屬高校已全部落實了承辦銀行,凡符合政策規定的申請貸款學生基本上可及時得到貸款。大多數地方的高校也已落實了承辦銀行,正在進行貸款審批和發放工作。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河南的貸款合同金額已超過5億元,遼寧、湖北的貸款合同金額已超過4億元,江蘇、山東、廣東、陜西的合同金額已超過3億元。

    在河南,國家開發銀行從不“惜貸”。2004年,經銀監會批准,國家開發銀行試點承辦了河南省的國家助學貸款,取得了積極進展。截至2005年12月底,河南省屬高校的貸款學生達到12.3萬人,貸款合同金額達到5.7億元。由於貸款供應充足,河南國家助學貸款已呈現出從銀行“惜貸”向學生“慎貸”轉變。

    在湖北,“代償制度”讓高校、銀行和學生三方滿意。這一制度的核心是“大學畢業到基層,助學貸款政府還。”它不僅解決了貧困地區缺乏高素質教師等問題,而且解決了貧困家庭學生就業、還款難的問題,同時為銀行化解了風險。

    在陜西,長安大學在密切銀校合作上,實現了互利雙贏。在互利互惠原則下,學校將建設發展的融資等工作與助學貸款業務有機結合,調動了銀行開展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經辦銀行中國銀行西安市長安路支行還主動在學校設立了年均10萬元的貧困家庭學生獎助學金,受到社會高度讚譽。

    財政部制定出臺了“以獎代補”政策,對財政困難且工作開展好的省份給予獎勵支持。2004年至2005年,中央財政共撥出5.5億元“以獎代補”專項資金,2006年還將繼續安排“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以下消息也令人振奮:高職院校貧困學生資助已經納入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範圍,嚴格按照國家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與普通高校貧困學生一視同仁!

    為積極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的落實工作,教育部黨組要求一定要把情況摸準,問題分析要透,對策制定要實,要站在歷史的新起點上,面向未來,進一步鞏固成果,不斷推進發展。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把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作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2006年,將結合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督導檢查工作,切實加大督察力度,深入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和新機制的落實。與此同時,要求各高校進一步做好信息管理、違約管理等貸款的風險防範工作,努力降低貸款損失。

    中國人民銀行不久前宣佈,由3.4億個“信用檔案”組成的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於今年1月正式運行。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的這份借貸記錄,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有著非凡的意義。

    實踐證明,國家助學貸款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對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而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實現黨中央提出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要求的具體體現;是國家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而採取的一項重大決策;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鼓勵貧困家庭學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立求學的必然選擇。國家助學貸款確保了高校擴招政策的順利實施,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願望,對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國家助學貸款推進了教育領域公平、公正目標的實現,在維護高校穩定乃至社會穩定的大局,在加快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我們相信,隨著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幾年之後還款高峰到來時,國家助學貸款的信用風險將大大降低。我們相信,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的國家助學體系一定會更加完善,將會幫助更多寒門學子實現他們上大學的夢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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