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記者孫玉波)“五一”黃金周將至,許多家庭將舉家出遊,還有一些尚未成年的中學生向家長請求單獨或幾名同齡人組隊出行。考慮到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結合以往發生的案例,中消協24日發出未成年人旅遊11項警示。
無成年人監護不出遊。近年來,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加快,但從法律層面看,他們仍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缺乏社會經驗,自我保護能力仍然不足,單獨或同齡未成年人組隊外出旅遊的風險往往不可預測。
不安全的消費場所堅決不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能力低,在面臨突發事件時應急處置能力差。在國內外已經發生多起由於未成年人被擠倒後,後面人群無法控制而釀成的踩踏傷亡慘劇。此外,在攀爬類等戶外運動中,未成年人往往對風險無意識,一旦出現問題,受體能的限制一般難以成功避險。在旅遊時,還有的家長帶著孩子爬野山、看野景、體驗野趣,而這些未開發的景區潛在的風險很大。
不宜的消費項目要避開。在旅遊期間,有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認為有自己的保護不會有問題,不加選擇地帶孩子見“世面”。如有的家長在旅遊期間,帶未成年子女去營業性舞廳或酒吧,這些場所對他們的健康成長都會産生不利影響。
克服困難,親屬看護。未成年人由父母監護是第一選擇。祖輩或其他老人因為身體原因最好只做一些輔助性的監護。
遵守規則,切莫逞強。乘坐空中纜車或參與部分“高危”娛樂項目時,遵守安全注意事項。若屬不宜參與項目,堅決不抱僥倖心理以防發生意外。
遇有熱鬧,先管孩子。旅遊場所經常會有表演、分發紀念品等活動,也可能發生某種突發事件,這時家長一定要先將孩子帶到安全地帶,不要因看熱鬧危及孩子。
人多擁擠,避讓為先。遇有人多路窄等情況,家長應避讓,因為這時潛在的風險會倍增。家長在選擇出行的線路時,應該選擇那些沒有瓶頸地段的景點。
就餐場所,不要打鬧。集中用餐時,家長通常因閒談等用餐時間長,這時未成年人、尤其是兒童經常在小區域內活動,雖然在家長的視線之內,但是並不安全。尤其是兒童跑動中撞翻熱湯盆被燙傷等事故時有發生。
遇有動物,格外留心。遇有動物,要監護好未成年人。遊覽動物區時,嚴格遵守公園規定或警示標誌所作的警示。即使投喂一些很溫順的小動物這樣看似安全的行為,兒童也必須由成人帶領和監護。
貴重物品,成人攜帶。外出遊玩時,有的家長圖省事,將貴重物品交由未成年人使用或攜帶。如有的兒童脖子上挂著數碼相機,有的手持高檔的攝像機,還有的家長兩手空空,由未成年人背著存放物品的旅行包。這會讓不法分子有更多的可乘之機,而不法分子在盜搶財物過程中,甚至可能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
旅遊購物,取捨有度。不買有潛在危險的玩具等商品。如旅遊景點常看到的氣球,有些不法商販為節省成本違反國家禁令用氫氣灌充,一旦遇有明火,就會燃燒爆炸。除了可能對人身健康造成損害的商品,還有一些“新奇刺激”帶有黃色或暴力暗示的産品,不僅不要購買,還要讓未成年人回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