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4月25日電(記者楊維漢、范春生)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透露,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確定對10件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大案和涉及廳級以上幹部的要案作為檢察機關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掛牌督辦的第一批案件,此後還將繼續選擇重大、典型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分批進行掛牌督辦。同時,要求各省級檢察院分別確定一批重大商業賄賂犯罪案件進行督辦。
記者從25日在瀋陽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會議上獲悉,對有重大影響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上級檢察院將掛牌督辦,承辦單位要落實辦案責任制,確保掛牌督辦案件得到有力查處。
據了解,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正在抽調精兵強將,充實辦案力量,對目前已掌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線索抓緊進行全面清理,從中排查篩選出有價值的線索進行初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將及時立案偵查,力爭迅速突破一批商業賄賂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將選準辦案工作的突破口,深挖大案要案、窩案串案,把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引向深入。”這位負責人表示,要強化偵查組織指揮,上下左右協同作戰,充分發揮偵查一體化機制的實戰功能,對於涉及多個地區或單位的重大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上級檢察院要統一組織指揮查辦;對於下級檢察院自行查辦有困難的案件,上級檢察院要採取督辦、參辦、提辦、交辦、指定異地辦理等方式,幫助排除干擾阻力,確保辦案工作順利開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