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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機動車強制險“1800元保5.2萬元”不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毛曉梅)針對近期以來社會上有關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基準費率為“1800元保5.2萬元”的傳聞,中國保監會26日明確表示,目前這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及基准保費並未最終確定。

    上月28日,國務院頒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並即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了保監會8項事權,主要包括:核準經營資格;審批條款費率;核查經營情況;與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制定費率與違章挂鉤的標準);監製保險標誌;制定責任限額;配合財政部制定救助基金辦法;違規處罰。

    作為我國第一個通過立法予以強制實施的保險險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將涉及全國現有1.6億多輛機動車。這一強制保險將執行怎樣的費率水平,隨著上述各項準備工作的推進頓時成為市場及媒體關注的焦點。

    26日,在保監會舉行的季度新聞發佈會上,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董波向記者表示,《條例》出臺後,保監會迅即組織行業及公司開展了大量細緻的準備工作,8項事權正在逐步推進和落實,7月1日前確保能逐一齣臺。董波説,“對於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及費率水平,保監會及行業上下高度重視,多次重點進行研究,目前還沒有最終確定具體方案。”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草案)及相關實務操作辦法已基本完成。保險標誌、保險單的技術樣本已設計完成。強制保險費率框架和風險修正系數結構也已完成了,現正由行業協會牽頭、以市場上主要公司的經營數據為基礎對費率水平進行測算。保監會擬於近期發文通知各中資財産保險公司申報經營資格。

    考慮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涉及面廣、影響大以及公益性強等特點,專家特別建議:在制定費率時一定要多方聽取意見,並通過價格聽證會的方式最終確定。

    另外,保監會主席助理、新聞發言人袁力告訴記者,從此次開始,保監會將每逢4月、7月和10月,以季度為單位定期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産險、壽險、資金運用、統計信息等各主要部門負責人,就行業內的一些熱點問題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作解釋溝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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