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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靈表示允許社會資金參股新設農村金融機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 張建平)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27日表示,允許社會資金參與現有金融機構重組和參股新設農村金融機構,探索更適合中國國情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

    吳曉靈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7日召開的“農村信用社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座談會”上説,儘管目前我國基本上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並存的農村金融體系,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農村金融體系的整體功能仍不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

    吳曉靈認為,這種不適應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農村地區特別是西部地區資金外流問題比較嚴重,資金不足問題困擾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都比較薄弱,金融機構對農村資金投入力度不夠,農民貸款難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緩解;農村金融機構和市場體系不健全,信貸産品單一,信貸擔保、農業保險等發展滯後;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服務手段落後,電子化、票據化程度較低,支付結算體系落後。“這些問題制約了當前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吳曉靈認為,加大新農村建設資金投入,除了財政投入外,更多要依靠農村金融。這就需要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規範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組織,充分發揮好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作用,建立農村信貸投入穩定增長的機制。

    “目前,迫切需要進一步改革和重新定位農村金融組織,加快構建符合農村金融需求特點、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産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

    吳曉靈提出,從七個方面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建立農村信用社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把農村信用社辦成産權清晰、管理科學、約束機制強、財務上可持續發展、堅持商業性原則、主要服務鄉(鎮)、村和農民的金融機構。

    進一步發揮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完善農發行農産品收購融資功能,積極參與農業扶貧貸款業務,同時根據農村和農業發展需要,適時開辦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農村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扶貧開發貸款等開發性金融業務。政策性金融業務和開發性金融業務嚴格實行分賬管理。

    加快推進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堅持農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方向,使其經營決策和金融服務貼近基層、貼近農村,切實提高農業銀行對農業産業化、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城鎮化建設的信貸支持質量和效益,加強對縣域經濟的金融服務。

    加快建立郵政儲蓄銀行。按照商業化原則,擴大郵政儲蓄資金的自主運用範圍,引導郵政儲蓄資金支持“三農”,完善郵政儲蓄機構在農村地區的儲蓄、匯兌和支付服務功能。

    大力促進農村金融組織和金融産品創新。在加強監管、防範風險、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鼓勵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金融組織創新和金融産品創新,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和金融機構適度競爭,推動交易工具和業務品種的創新。

    加快建立市場化的農村金融風險補償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運用存款保險機制對有問題農村金融機構採取及時監測和早期糾正措施,促進農村金融機構規範健康發展。

    結合發展訂單農業,積極探索和發展農業保險和農産品期貨市場,發揮農産品期貨市場和農業保險在穩定糧食價格、保護農民利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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