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有關部門28日對外宣佈了加快煤炭行業結構調整的有關政策,要求各地對現有在建項目,集中開展一次全面清理。
“對於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建並給予處罰。凡不符合産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要堅決下馬;凡未全部取得開辦煤礦審批、採礦許可以及環評報告等相關手續的,要重新報批;凡勘探程度不夠的,要待補充勘探後重新報批。”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
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數據顯示,近年來煤礦建設趨熱,2003年至2005年投資增幅均在40%以上。當前煤炭庫存大幅增加,價格趨於下降,貨款結算由以預付款和現金交易為主,變為承兌匯票或應收票據結算,有的企業開始賒銷。
“這標誌著煤炭市場形勢發生了一些新變化。”這位負責人指出,“十一五”時期,煤炭行業産能過剩、供大於求的壓力加大。
與此同時,煤炭行業長期積累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小煤礦佔全國煤礦總數的88.3%,全國採煤機械化程度僅42%,平均資源回採率僅35%左右,安全事故不斷發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重。
“煤炭行業結構不合理與潛在産能過剩的矛盾並存。為避免出現新一輪嚴重供大於求,實現煤炭供需長期高質量的平衡,必須緊緊抓住目前煤炭供求關係相對寬鬆的有利時機,加快推進煤炭行業結構調整。”這位負責人強調。
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提出了煤炭行業結構調整的主要措施:完善規劃,有序推進煤礦建設;嚴格辦礦審批程序,禁止違規建設;提高新建煤礦準入門檻;培育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淘汰落後産能;嚴格按核定能力生産;提高安全生産水平;推進煤炭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産運需銜接機制;加強環境保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