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張曉松)兩年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在2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黑龍江墾區的1700個縣(市、區、旗、團場)實施,共培訓農村勞動力530萬人,轉移就業460萬人,受到基層幹部和廣大農民的歡迎,被稱為“德政工程”。
據全國“陽光工程”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04年4月農業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設部共同啟動實施“陽光工程”以來,取得了五大顯著成果:
——農民得到了直接補貼,降低了培訓成本。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財政補助資金,通過培訓券或降低收費標準的方式,直接補助給了農民,許多農民實現了免費培訓。
——提高了農民外出務工的就業能力。通過參加“陽光工程”培訓,很多學員達到初級以上職業技能水平,有的達到了中級水平,受訓農民的就業能力明顯增強,大多數農民獲得了穩定的就業崗位。
——促進了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有序流動。“陽光工程”採用“訂單培訓”模式,培訓單位憑招工訂單向政府申請培訓任務,對農民進行招生,有組織地將培訓學員送到用人單位,減少了流動的盲目性,降低了農民外出務工的成本。
——促進了農民增收。通過培訓就業的農民,人均月收入達到800多元,比未接受培訓的新轉移就業人員普遍高出200元左右,比在家務農收入高出400多元。
——發揮了良好的示範帶動作用。在“陽光工程”的示範帶動下,各地都出臺了培訓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制定配套政策,推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全面開展,各地共安排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資金10億元以上,帶動地方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1200萬人以上,大幅度提高了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培訓的比例,使全國外出勞動力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