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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圓滿結束 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形成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日   來源:人民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這標誌著“四五”普法圓滿結束,“五五”普法正式開啟。

    “現在最大的變化是,決策前找法律,靠法律解決問題已形成領導幹部的一種習慣。”給政府當了多年“法律高參”的吉林省政府法律顧問團首席法律顧問高靜,在談到“四五”普法的感受時如是説。

    全面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是“四五”普法的重要目標之一。2002年,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就此專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見》,對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目標、內容、方法、考核方式以及保障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

    集中培訓、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政府辦公會前學習、自學與輔導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相結合,讓領導幹部學法有計劃性和系統性。“四五”普法期間,中央政治局堅持每年舉辦一次法制專題集體學習,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舉辦六次法制講座,國務院常務會議、全國政協常委會經常組織法制學習,為各級領導幹部學法做出了表率;各地普遍成立了領導幹部學法講師團,全國共舉辦省部級領導幹部法制講座360多場,有1.5萬多人次參加;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為依託,領導幹部法律培訓網絡初步形成。按照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的要求,全國95%的黨校、行政學院把法制課列入教學大綱,對參訓的各級領導幹部開展法律知識教育。

    學法的目的是用法。目前,“研究問題先學法、制定決策遵循法、解決問題依照法”已逐漸成為廣大領導幹部學法後的共識,“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為自覺行動。

    吉林、遼寧、福建、江西、山東等省聘請法學專家和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對重大決策行為進行法律論證。截至2005年年底,全國共有8516個政府法律顧問團。

    現在,我們經常能聽到一些地方領導有這樣的感慨:“以前遇到一些重大問題,很少諮詢法律顧問的意見。現在不一樣了,重大問題的解決、重要政策的出臺,首先找法律依據或傾聽法律顧問的意見。只要是不合法的事,哪怕有再大的利益,我們也不幹。”(記者王比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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