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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禁止出版發行“黃金書”等昂貴圖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曲志紅)近年來經常見於市場以及各種媒體廣告中的“黃金書”“白銀書”等,被新聞出版總署明令叫停:從今年5月1日起,禁止出版、銷售這類産品,同時也禁止報紙刊物等媒體為其刊登廣告。

    所謂“黃金書”“白銀書”等,是選用黃金、白銀等貴重材質為載體印製,有的還加上金銀珠寶或名貴天然木材進行豪華包裝和裝幀而面市的一種出版物産品。據記者了解,目前在市場銷售的這類産品約有幾十種,內容大多為領袖詩詞、手跡以及最有盛名的古代典籍等。

    這些“黃金書”的內容,其實早有各種版本的普通出版物並大量出版。但經過使用貴重的黃金、珠寶等包裝後,“黃金書”成了所謂“禮品書”“珍藏版”和“收藏品”,定價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甚至更高,不僅大大超出一般圖書價格,甚至比自身成本也要翻上好幾番。

    對這類出版産品,社會各界早有批評。在今年全國政協會議上,部分政協委員紛紛提出意見,認為這是一種“奢靡浪費之風”,而“黃金書”可當作“傳家寶”、“保存萬年之久”的廣告等基本上屬於誤導讀者的虛假宣傳,呼籲出版管理部門要加強管理,對出版“黃金書”、“白銀書”亮紅燈。

    新聞出版總署對圖書市場進行深入調研後發現,這類“黃金書”的面市,多是一些出版單位為了經濟利益與社會上其他經營者合作出版行為,銷售中基本採取“高定價、低折扣”的方式,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可以説,此類圖書不僅嚴重背離圖書作為精神文化産品的社會功能,助長奢華的不良風氣,而且還擾亂圖書市場秩序,損害新聞出版業的形象。更有甚者,有些“黃金書”的出版發行背後,隱藏著違規出版、買賣書號和變相公款消費、孳生腐敗的嚴重問題。

    據此,新聞出版總署制定並頒布了《關於禁止出版發行“黃金書”等包裝奢華、定價昂貴圖書的通知》,堅決遏制“黃金書”的蔓延。

    根據《通知》,今後一律禁止圖書出版單位出版或與他人合作出版以黃金、白銀、珠寶、名貴木材等高檔材質為載體或進行豪華包裝的奢華類圖書;禁止出版物發行單位發行銷售此類圖書;禁止報紙、期刊等出版物為此類圖書做廣告。

    《通知》指出,凡違反規定,擅自出版、銷售、推介此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單位,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這個《通知》已經于2006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據新聞出版總署圖書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會同有關市場管理部門,近期內在圖書市場展開清查、查繳,把“黃金書”清除市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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