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3日電(記者劉浦泉)針對房地産廣告中的虛假宣傳等問題,北京市將對今年以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期刊、互聯網、印刷品、戶外等媒體發佈的房地産廣告進行專項整治,並將房地産印刷品廣告的日常監管納入工商所網格責任監管的重要內容,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根據北京市工商局日前發出的整治通知,此次檢查的內容是:一、發佈銷售現房的廣告,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是否提供或收取審查《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證明文件;二、發佈預售期房的廣告,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是否提供或收取審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證明文件;三、發佈房地産廣告是否按規定載明相關事項和預售許可證號或房屋所有權證號等內容;四、是否存在變相融資及升值和投資回報等虛假誇大等內容;五、是否含有《關於禁止發佈亂評比、亂排序等內容廣告的通知》中的內容;六、是否在廣告宣傳中擅自改變批准的項目名稱或規劃設計用途;七、是否含有誇大或虛構項目環境等誤導消費者的內容;八、是否有違反廣告法律法規的其他廣告內容。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要按照檢查內容開展好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廣告主自查工作,切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違法虛假廣告的目的。同時,要組織好對轄區內重點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廣告主的檢查,對檢查出的一般性違規問題要限期糾正,對違法問題要嚴肅依法查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