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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出臺全國首個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6日   來源:人民日報

每月交4元 務工人員看病不愁
在深圳企業工作的勞務工都可參保
可報銷近八成門診費、六成住院費

    全國首個勞務工醫療保險辦法13日在深圳誕生。深圳市政府四屆二十九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使得深圳百萬勞務工每月只出4元錢,便可享受既保門診費用、又保住院的醫療保險。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管林根介紹,到今年年底該辦法將惠及300萬勞務工。

    《暫行辦法》規定,凡在深圳企業工作及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務工,均可參加勞務工醫療保險,交費標準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單位交8元,勞務工個人交4元。勞務工個人所交由用人單位代扣代交。在勞務工醫療保險費中,6元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用,5元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用,1元用於調劑。

    按照該辦法,勞務工看病可以報銷近八成門診費、六成住院費,可報銷門診藥品1200種、住院藥品2077種。因病情需要,經結算醫院批准轉診到其他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可報銷90%,其中可報銷的最高報銷額與參保時間挂鉤。

    福群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員工武峰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前一年看兩次感冒,得花一二百元。新的醫療保障制度實施後,自己每月交4元,一年48元,到醫院看一次感冒,自掏腰包的錢不超過10元。若大病需住院,超過300元的部分可報銷90%。

    早在1992年,深圳市就將外來勞務工納入全市統一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但由於沒有考慮勞務工與城鎮職工的收入差距,繳費基數過高,勞務工缺乏參保積極性,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數百萬勞務工。此後,深圳市雖多次降低交費標準,但勞務工的負擔仍然不小,加上一些工廠存在不主動為外來工購買保險的現象,勞務工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十分突出。

    為解決這一問題,深圳市改革了傳統的勞務工醫保方式,在全國率先建立“低繳費、廣覆蓋、保基本”的勞務工合作醫療制度,並於去年3月在沙井、布吉、龍崗、龍華等4個街道開展試點,僅兩個月就吸引了52萬勞務工參保。

    據了解,深圳市布吉鎮20年前就開始嘗試推行帶有互助合作性質的統籌醫療保險制度。《暫行辦法》的出臺,實際上是將“布吉模式”上升為“深圳模式”。(記者 胡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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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吉模式”

    為保障外來務工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1984年,深圳布吉鎮工業區一工廠開始和布吉鎮人民醫院開展合作醫療,要求人民醫院派駐醫療隊進廠,為外來務工者建立初級醫療衛生保障。起初只有一兩家工廠加入,後來整個工業區都參與進來了,逐漸形成“布吉模式”。布吉鎮推行的合作醫療保險辦法,滿足了勞務工年紀輕、大病少的情況,實施20年來,深受外來工和企業的歡迎。

    “布吉模式”的辦法是,勞務工每人每月由用人單位交幾元錢,既保門診又保住院的費用,投保者門診和住院費用在用藥範圍內的免費,轉診到上一級醫院的,按規定項目核實報銷80%,報銷金額年度累計不超過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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