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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招調工新政策首度向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傾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7日   來源:工人日報

    5月11日,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佈了2006年招調工政策,該政策首度向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傾斜:企業每安置1名困難失業人員就業,可獎勵3個招調工指標,每安置1名隨軍家屬就業,可獎勵6個指標。但在其他招調政策方面,除年齡放寬以外,核準條件均有所提高,對持有高級技工學校學歷和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雙證)的高級技校畢業生可直接招調入戶。

    新政策規定,在深企業每安置1名困難失業人員就業,並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獎勵3個指標,但虛假安置騙取指標的,取消企業立戶並記入“黑名單”,3年停辦招調工業務。每安置1名隨軍家屬上崗就業並簽訂勞動合同2年以上的,獎勵6個指標。

    另外,招調工政策還以企業納稅額給企業下達了基本招調指標:納稅5~50萬元人民幣(含50萬元)的,下達1個指標;納稅50~100萬元人民幣的,下達2個指標;納稅額增加50萬元人民幣,則增加1個指標。但深圳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幹部身份人員不能辦理招調工,深圳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不是企業的用人單位的人員今後也不能招調入戶。

    除此之外,今年深圳的招調工政策進一步放寬了年齡限制,最大的可放寬至55周歲。

    在社會保險和個人入戶方面,今年深圳的招調工政策有了新的規定,凡是核準入戶的都必須繳納一定年限的社會保險。在個人入戶方面,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在深圳的投資者、納稅人首次可以核準招調入戶。(記者高鑄成 通訊員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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