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試點的六項任務反映了煤炭工業安全發展、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有助於從根本上解決煤礦安全問題。安監部門要積極配合、推動山西煤炭試點工作。”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日前在部署下一階段工作時對安監部門提出了這一要求。
按照山西煤炭試點措施,今後煤礦準入標准將大為提高,新建礦井年産規模原則上不低於60萬噸,整合井工礦不得低於30萬噸。
李毅中説,造成目前重點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多發、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淺層次因素,也有深層次矛盾;有歷史的積澱,也有新形勢下出現的新問題。因此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在採取斷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同時,探尋和採取治本之策,綜合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緊解決影響制約安全生産的歷史性、深層次問題。而山西煤炭試點有助於推動安全生産源頭治本、政策治本。
據了解,目前在山西省開展的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的主要任務有六項:一是加強煤炭行業管理。落實行業管理職能部門,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對煤炭生産經營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加強煤炭行業規劃管理;提高煤礦準入標準,新建礦井年産規模原則上不低於60萬噸,整合井工礦不得低於30萬噸,回採率不低於國家規定。礦級經營管理人員必須由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者擔任。
二是完善煤礦安全生産長效機制。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勞動用工管理,煤礦招工必須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招用工登記備案手續,進行就業前培訓,特殊工種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必須按定員組織生産,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
三是深化煤炭企業改革。分離煤礦企業辦社會職能;加快培育和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加快中小型煤礦股份制改革,整合煤炭資源;完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足額核算安全成本、資源成本、環境成本、勞動力成本、轉産成本等,逐步使煤炭開採外部成本內在化。
四是促進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和合理開發。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新設立的煤炭資源礦業權,均以市場競爭方式有償出讓;合理分配和使用礦業權出讓收益,地方留用80%。
五是加強産煤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建立煤炭開採綜合補償機制。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由企業支配;徵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由地方政府使用。
六是加快煤炭轉産和産煤地區經濟轉型。做好原國有重點煤礦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産工作,企業建立煤礦轉産發展基金,做好煤礦企業轉産職工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促進産煤地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記者 瞿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