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5月22日電(記者施勇峰、鄧華寧)南京市推行“四個層次、兩個分離”,使住房保障體系向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傾斜。自2003年起,全市每年推出近1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大大改善了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
據南京市房管局負責人介紹,所謂“四個層次”,是指對高收入家庭,通過市場提高居住水平;對中等收入家庭,通過住房分配貨幣化等政策,支持其通過市場改善住房條件;對低收入困難家庭,由政府建設供應經濟適用住房,逐步解決住房困難;對最低收入困難家庭,由政府加強廉租住房保障。所謂“兩個分離”,即將中低收入家庭分離成中等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將低收入家庭分離成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重點加強對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
自2002年起,南京市開始大規模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目前,全市已竣工經濟適用住房4.16萬套、379.8萬平方米,建設中低價商品房100多萬平方米,有效改善了一大批低收入家庭和被拆遷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廉租住房制度逐步完善,建立了覆蓋全市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網絡,1000套廉租房即將儲備到位,全市符合條件的幾百戶最低收入家庭已實行實物配租。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累計達1630戶,享受租金核減的家庭達7500余戶,基本做到了應保盡保。
2005年,市政府又劃撥了16個地塊、用地面積7084畝,規劃建設經濟實用住房。按照規劃,可建設總建築面積463萬平方米、共54500余套經濟實用住房。目前,這批房屋的建設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