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5月25日電(記者姚劍鋒)記者從遼寧省國土資源廳獲悉,遼寧省日前下發通知,嚴禁以土地“低租金”或“零租金”出讓來招商引資。
這個通知要求,遼寧各地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不得低於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徵地或拆遷補償費、土地開發費和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繳納的其他有關稅費之和。對於已完成基準低價更新調整的地區,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不得低於同級別基準地價的70%。
據了解,遼寧省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標準,是對《劃撥用地目錄》以外,採用協議出讓的建設項目用地的土地出讓金最低控制標準。“最低價”主要是針對一些地區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非法壓低價格出讓土地而實行的一項管理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