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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次統一配發警察證件 160萬民警將持證上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1日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5月30日,工作人員在展示人民警察證。當日,公安部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中國公安民警將自2007年1月1日起,持統一配發的人民警察證依法執行公務。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公安民警證件首次在全國範圍內統一。

    據介紹,人民警察證由專用皮夾和內卡組成。證件專用皮夾外部正面壓印人民警察警徽圖案和“人民警察證”字樣,背面壓印英文“CHINA POLICE”字樣;內部上端鑲嵌金屬質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兩字,下端放置內卡。內卡採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制證工藝製作,正面印製持證人二寸彩色數碼照片、姓名、所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名稱和警號,並覆蓋專用的全息防偽膜;背面印製持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務、警銜、血型、人民警察證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製”字樣。新華社記者 袁滿 攝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始終未在全國範圍統一配發警察證件。全國31個省區市公安廳(局)各自製發本地公安民警證件,在名稱、式樣和管理方式上不盡一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跨區域執法辦案和國際警務合作日益頻繁,規範、統一警察證件已成為社會共識——

    ■明年1月1日起,近160萬公安民警一律使用警察證

    5月30日,中國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透露,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中國公安機關將從6月1日起配發統一的人民警察證;從明年1月1日起,中國公安民警一律使用人民警察證,作為民警身份的憑證。

    據悉,中國公安機關將用半年左右時間完成此次新中國公安史上的首次配發統一警察證工作。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慶4個直轄市以及廣東、陜西2個省的部分基層和一線公安機關從5月31日起率先配發使用警察證。

    據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樊京玉介紹,此次統一配發警察證僅限于公安機關的近160萬職業人民警察,包括中國各級公安機關以及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部門及其人民警察,不包括國家安全、司法其它部門的警察。發放範圍為屬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建制單位、在編在職並已評授警銜的職業制人民警察(即不包括納入武裝警察部隊序列、實行現役制的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官兵)。

    ■警察證防偽技術和科技含量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

    據介紹,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證由專用皮夾和內卡組成,必須內容齊全且同時使用方可有效。證件專用皮夾為豎式黑色皮質,外部正面壓印人民警察警徽圖案和“人民警察證”字樣,背面壓印英文“CHINA POLICE”字樣;內部上端鑲嵌金屬質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兩字,下端放置內卡。內卡採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制證工藝製作,正面印製持證人二寸彩色數碼照片、姓名、所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名稱和警號,並覆蓋專用的全息防偽膜;背面印製持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務、警銜、血型、人民警察證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製”字樣。

    中國警方稱,此次配發的人民警察證既美觀醒目又經濟耐用,在防偽技術和科技含量上也達到了當今國內外先進水平。警方提示公眾,警察證內卡正面的全息防偽膜可以幫助人們辨識警察證的真假,普通人通過肉眼即可直接辨識其真偽。此外,警察證還採用了一些不便公開的防偽技術,公眾如果不能辨識,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後者通過進一步檢查來確認身份。

    ■警察執行公務應主動出示證件,公民要求確認必須出示警察證

    為切實規範人民警察證管理使用,公安部制定頒布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將從今年6月1日起施行。依照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隨身攜帶並主動出示該證件,以表明警察身份。

    樊京玉表示,人民警察的警服、警銜標誌,也屬於執法的憑證。警察著裝執行公務時,可以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但如果公民要求警察出示證件予以確認身份,這時警察要主動及時地出示警察證。

    有關人士指出,配發使用統一的人民警察證,便於公眾識別公安民警身份,及時獲得服務、幫助;便於社會各界了解公安機關職能,有效監督公安工作;便於規範公安機關內務建設,切實樹立優良警風;便於民警依法履行職責,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便於遏制假冒警察違法犯罪,加大防範打擊力度。(記者 劉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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