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政治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務必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從優待警特別是民警健康保護和撫恤優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本著對公安事業、對民警、對民警家庭高度負責的態度,想方設法做好關心、愛護民警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落實民警定期體檢制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特別是對發現有突發疾病可能的民警,要及時落實休假、療養、住院、輪崗等多種措施。公安部政治部決定從即日起至5月31日,部署對2005年度全國縣(市、區、旗)公安機關民警體檢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普查。各省級公安機關要組織專人逐縣(市、區、旗)檢查,對沒有實行定期體檢的單位,責令立即組織實施。
通知要求,從即日起至5月31日,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組織開展民警交通安全專項整改,堅決遏制涉警交通傷亡事故。檢查的重點範圍是基層和一線辦案單位車輛、駕駛人以及擁有私車的民警,重點內容是車輛和駕駛人狀況、管理和使用情況等。車輛必須固定正式駕駛人駕駛,非特殊情況不得交于他人駕駛。今後,對因交通事故一次犧牲民警兩人以上,或傷亡三人以上的,所在省級公安機關政治部應派專人到現場剖析原因,總結教訓,形成書面材料向公安部政治部作專門彙報。
通知指出,要建立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聯絡幫扶因公傷亡民警家庭的工作機制。依靠政工部門、責任區民警等,與傷亡民警家庭保持經常性聯絡,切實掌握傷亡民警的家庭情況;依託機關服務部門建立民警家政服務中心,協調解決傷亡民警家屬子女就業、醫療、教育等方面的困難。繼續依託全國公安民警傷亡統計信息管理系統,認真做好因公傷亡民警及家屬情況的信息採集工作。要嚴格按照《傷亡統計系統管理使用暫行辦法》,及時錄入、審核民警傷亡信息。3月31日以前,要完成198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犧牲、致殘民警及家屬信息的採集、錄入和審核;6月30日以前,完成1949年10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犧牲、致殘民警及家屬信息的採集、錄入和審核。
近年來,公安保衛任務艱巨繁重,廣大公安民警面臨的風險大量增加,承受的壓力日益加大。特別是基層和一線公安民警,經常加班加點,長期超負荷工作,得不到及時休息和調整,民警積勞成疾、英年早逝的情況時有發生。同時,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民警傷亡人數居高不下。據統計,2005年因公犧牲民警的平均年齡為44.8歲。在犧牲的414名民警中,因積勞成疾犧牲154人,因交通事故犧牲182人。(宗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