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記者齊中熙)對於社會普遍關注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如何規範職務消費的問題,國務院國資委7日要求,對經常發生、用途明確、標準易定的職務消費,可以探索實行貨幣化改革。
為健全中央企業激勵約束機制,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國資委日前下發了《關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職務消費貨幣化的標準,應根據企業實際和職位特點,參照國內外同類企業的做法,與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統籌考慮,合理確定,不得高於貨幣化改革前的費用支出,不得變相提高企業負責人的總體薪酬水平。
《意見》要求各中央企業,要對本企業負責人現有的職務消費進行認真清理,依據法律、法規及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和履職特點,研究、制訂規範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制度規章或管理辦法。
此外,企業應同時制訂企業內部有關人員及所出資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制度規章或管理辦法,對其所管理人員職務消費的行為進行規範。企業負責人經批准在所出資企業兼職的,所出資企業應定期向母公司報告其在本企業職務消費的情況。
對於職務消費水平,《意見》明確要嚴格控制,並增強職務消費的透明度。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要納入企業年度預算內進行調控,避免職務消費預算的過快增長。企業擬定的職務消費管理制度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前,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聽取職工意見,並作為廠務公開的內容,接受職工的民主監督。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中央企業在規範負責人職位消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總體上看,多數企業沒有針對不同崗位的需要以及不同消費項目的特點,制訂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多數企業負責人職位消費沒有做到公開透明;少數企業還存在著負責人職位消費項目雜亂、支出隨意、管理失控的問題。
按照國資委的要求,中央企業將在今年年底前把規範職務消費的制度規章建立起來,從2007年起嚴格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