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張曉松)針對近期社會上出現大量偽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土地證書管理專用章》、私自製售土地證書,嚴重影響土地登記質量和公信力的行為,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重申土地證書的製作和監督管理工作由其統一負責,凡未經國土資源部編號的土地證書無效。
國土資源部強調,土地證書的統一製作和監督管理工作由國土資源部負責,其內容包括:制定統一的土地證書式樣,監製土地證書,掌握土地證書的印製數量和進度,組織開展土地證書的質量檢查。目前,國土資源部已將土地證書發行服務、編制土地證書統一編號等具體事務工作委託中國土地礦産法律事務中心負責。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土地證書的徵訂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不得購買、使用非國土資源部監製的土地證書。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土地證書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偽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土地證書管理專用章》的行為要堅決查處;對私自印刷的土地證書堅決清理;對購買私自印製土地證書的有關責任人,要給予紀律處分,有違法行為的應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