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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要求農民工參加醫保所有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6月27日電(記者張洪河)記者日前從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今年起,凡在河北省境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農民工都應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承擔。爭取2006年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達到50萬人,2008年底將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基本納入醫療保險。

    據悉,河北省將以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等大中城市農民工為重點,分步推進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同時將農民工作為非公有制經濟參加醫療保險的重點人群,各市要在擴大非公有制經濟參保的同時,把其中的農民工作為重點群體納入醫療保險。

    河北省還要求各地不能以沒有參加其他社會保險險種為由,拒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各市在將農民工納入醫療保險範圍時,重點解決農民工在進城務工期間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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