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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及縣以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年均貸款增長不足10%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 張建平)我國縣及縣以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十五”期間貸款年均增長僅為9.72%,大大低於城市金融機構貸款年均增長水平。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唐雙寧在近日召開的農村信用社省聯社理(董)事長和高級管理人員第一期培訓班上講話時説,目前我國城鄉金融發展不平衡,去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城市地區平均萬人網點覆蓋度和萬人金融服務人員數分別為2個網點和43個人,而在縣及縣以下地區分別為1.2個網點和11個人;與城市金融機構相比,農村金融機構業務品種缺乏,服務方式單一,創新能力不足,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貸、匯服務。

    唐雙寧説,農村金融機構普遍存在資産質量不高,撥備覆蓋率過低,資本充足率不達標,案件高發等風險問題。另外,農村金融機構員工文化程度低,高素質人才缺乏,年輕員工佔比低,年齡趨於老化,人力資源結構性矛盾和隊伍素質低的問題遠比城市金融機構更為突出。

    城鄉金融發展不平衡,決定了農村金融改革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唐雙寧提出,農村金融改革就是要解決城鄉金融體制改革不平衡的矛盾,抓住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和防範金融系統風險兩個關鍵,發揮商業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合力,深化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四項改革。

    農村金融改革總的目標是:立足於服務“三農”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著力解決“資金投入”和“風險補償”問題,在機構佈局和相關政策上體現因地制宜和分類指導,建設多元化、競爭性的農村金融體系,切實改進農村金融服務。農村金融改革重點是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建立農村資金的回流機制,完善農業發展銀行運行機制,加大農業銀行等商業銀行支農力度,形成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共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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