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當今年年初,全國科技大會結束後,人們按照習慣思維準備組織實施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中的大項目時,而科技管理部門內部,卻開始了緊鑼密鼓的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改革。
科技部副部長、新聞發言人尚勇説:“加強自主創新,必須先進行宏觀管理創新。”早在兩年前,科技部一邊在緊張制定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的同時,一邊就在著手進行轉變政府職能的部內機構、職能調整方案的制定工作。此次改革從抓宏觀管理入手,內容涉及計劃管理體系、創新環境建設、經費管理等幾方面。
實施國家科技計劃:突出聯合協調和力量集成
科技部於今年1月印發了《關於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見》,調整了國家科技計劃體系,從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管理機制,完善專家參與機制,建立問效問責制,實施有效的制約和監督制度,發揮部門、地方和企業的作用等十個方面,提出了26項改革措施,初步構建起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發展要求的“權責明確、定位清晰、結構合理、運行高效”的國家科技計劃體系。
調整後的國家科技計劃體系明確了國家科技計劃的定位,加強了各分支計劃的銜接,把加強自主創新作為優化國家科技計劃經費配置的戰略重點,其架構主要包括重大專項和基本計劃兩大部分。這次在重大專項的管理方式上進行了重大創新,突出了各部門的聯合協調和力量集成,每個專項都成立了由綜合部門、有關專業部門及地方參加的領導小組,相關部門、地方、企業等作為牽頭和參與單位聯合實施。基本計劃是國家財政穩定、持續地支持科技創新活動的基本形式,這次改革的重點是,其一加大對能源、環境、人口健康等技術瓶頸的攻關力度,農業及社會公益科技經費與工業科技經費的比例由過去的3:7調整到5:5;其二是把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專項作為基本計劃的重點之一,強化創新環境建設;其三對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基礎研究計劃(973計劃)的定位也作了相應的調整,大幅度增加對基礎科學、前沿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在繼續支持項目的同時,著力加大對基地和隊伍的穩定支持。
國家科技管理部門:減少項目操作突出營造環境
新的國家科技計劃管理體系對國家科技計劃結構和項目管理方式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將規劃與計劃、立項、財務監督和評估等各項管理流程相對分離,明確各個管理層級的責任,建立了相互監督和制約的機制。
改革方案明確了機關綜合司局的重點工作是加強宏觀統籌、協調與監督職能,不承擔具體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機關專業司局的重點工作是加強相關領域的發展戰略和技術政策研究,以及項目組織實施中的規範、協調與監管,不承擔項目的具體過程管理。
今後,行政機關將大幅度減少對項目的直接管理,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確定發展方向、加強統籌協調、提供支撐服務、強化執行監管和創造有利環境等工作內容上。在統一的國家科技計劃信息管理平臺基礎上,項目管理將實行網上申報、評審,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計劃管理模式。在項目的組織和實施上,將更多地發揮部門、行業和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的積極性,賦予其更多的權限。項目的過程管理等事務性工作將委託有關的事業單位來承擔。
組建科技戰略研究院:加強宏觀戰略研究
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制定經驗表明,加強戰略和政策研究是當前科技宏觀管理的重要內容。通過整合相關力量,以“小核心、大網絡”的組織方式,將組建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形成一支有較高研究水平,並能及時為科技決策提供高質量諮詢服務的戰略研究隊伍,構建能有效支撐科技宏觀決策、政策制定和管理創新、具有國際水平的國家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基地。
此外,還將針對過去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努力加強一些基礎性工作,如加強技術預測,健全技術預測機構和隊伍,完善技術預測方法,建設國家技術預測平臺,提高技術預測的科學性和權威性,為國家科技創新政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計劃的制定和調整、優先發展領域的選擇以及研發資金投向和重點等提供決策支撐。同時要發揮好國家軟科學計劃的指導作用,引導地方、部門和行業也加強科技發展的戰略和政策研究。
組建經費監管中心:強化科技經費監管
目前,科技部正在積極籌建科技經費監管中心,該機構今後將從財務方面、科技經費效益方面對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管。其次,制定《關於加強科技部科技計劃管理與健全監督機制的意見》等系列規章,進一步規範科技部部內各管理主體在計劃管理的各個環節中的職責和任務,強化目標責任制和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問責問效與層級管理機制。第三,積極構築全過程監管的科技計劃管理統一信息平臺、建立科技計劃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完善任務合同制等制度;第四,建立和完善國家科技計劃經費管理制度,加強對科研項目支出的管理;第五,建立和完善獨立的評估制度,在國家科技計劃及項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的制度,逐步建立對科研項目經費的績效和評價制度。(記者 金振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