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李薇薇)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統計,2006年上半年全國共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萬餘件,案件類型集中在勞動爭議案件、人身損害賠償、婚姻家庭糾紛以及法律規定的必須提供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等類型,已結案件勝訴率達90%。
記者從24日舉行的全國法律援助處長(主任)會議上了解到,目前我國各地法律援助機構都將農民工作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從暢通申請渠道、降低受理門檻、簡化審批程序入手,普遍加大了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力度,對欠薪案件和工傷案件不再審查經濟條件,對涉及人數眾多的農民工群體性案件放寬審查標準,讓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農民工。
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介紹,法律援助制度是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正義,保持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為了讓更多的困難群眾得到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對法律援助經費的投入逐年加大,2005年度全國財政撥款達3.1億元,是1999年的16.6倍。中央財政對貧困地區法律援助的轉移支付制度已經建立,已連續兩年撥付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另據統計,截至2006年3月底,64.5%的縣級政府和84.6%的地市級政府將法律援助業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廣東、浙江、貴州、寧夏、重慶、安徽、雲南、吉林等八個省區市建立了扶持本轄區內貧困地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援助專項資金。(完)